騰訊前總監受賄被判9年 夥同員工侵佔數百萬元(圖)

2016-07-07 11:23:13 來源:中國日報網 作者:李亞坤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騰訊公司前總監岳雨被控任職騰訊期間與多名下屬侵佔公司數百萬元,同時還夥同時任公司線上視頻部總經理劉春寧受賄70萬元。

  前員工公司成套取現金通道

  與岳雨一同受審的,還有案發時尚任騰訊戰略BD組組長的張東波,以及案發時剛剛從騰訊辭職的員工樊丹,以及原騰訊員工、案發時係深圳華晟騰達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肖峰。

  其中肖峰係騰訊老員工,辭職之後,使用他人的名字開設華晟騰達公司,專門從事騰訊公司的網路廣告代理業務。其在法庭上稱,公司一年業務量達到7000多萬元,係騰訊廣告代理業務中較大的代理公司。

  肖峰稱他一貫只與騰訊的廣告部門合作,此番意外捲入到職務侵佔案中。他稱2011年上半年,老同事岳雨找到他,稱騰訊一個項目中有使用現金的需要,要使用他的公司走賬,並且此事領導也是知道並同意的。

  肖峰稱,他是出於幫助騰訊的目的,想著騰訊欠他一個人情,答應了此事。此後公司曾在多份騰訊與華晟騰達公司的協議上加蓋公章,並收取騰訊支付的合同款,合同款共計800多萬元,除此之外還從上海一家名為易恒的廣告公司收取近180萬。這些錢合計在1000萬左右。

  肖峰稱,這些錢除了扣稅之外,均全數按照岳雨的要求,轉給當時在騰訊工作的岳雨、張東波和樊丹等人。

  根據檢方指控,前述千萬款項中,除了岳雨侵佔了高達552萬元之外,張東波侵佔了68萬多元,樊丹侵佔了67萬多元,華晟騰達公司也因為與騰訊公司的業務流水增長而獲得利益。

  庭審中,岳雨、張東波均否認有侵佔這些款項,但是他們相互之間以及與肖峰的長期聯繫中,留下了大量的轉賬痕跡。

  對於這些轉賬記錄,岳雨與張東波的解釋,均稱係借款等個人往來,但沒有借條等憑證。樊丹則承認分給她的部分錢財用來公關及用作工作,部分也是個人使用侵佔了。

  幾個人之間的供述有相互矛盾之處。肖峰否認與岳雨有多次借貸,他曾一筆轉給岳雨150多萬元,備註為車。肖峰稱聽説岳雨要買車,但他給的錢仍是騰訊公司的錢。岳雨證實確花170萬購置了轎車,但又辯稱,自己薪資加股票年入150萬到200萬元之間,購車的款項雖由肖峰打來,但部分是借貸。

  套取公司款項被用來“公關”了?

  這高達千萬的款項為何能從騰訊公司套取出來,它們是否僅僅流向了員工的個人口袋?岳雨與樊丹的供述均顯示出,套現的背後存在的或許正是騰訊公司的灰色“公關費”。

  根據檢方的指控,他們套取費用的手法是:三人與多家電視媒體簽訂了免費的資源互換的合作合同,但此後向騰訊公司編造還需要與上述媒體指定第三方公司華晟騰達公司簽付款合同才能完成合作的虛假理由,誘使騰訊公司與華晟騰達公司簽訂付費的合同。

  而其中如果騰訊公司與上述媒體的合作確實需要支付合同款,岳雨、樊丹和張東波就在騰訊公司與華晟騰達簽訂的合同中虛增數額,被告人華晟騰達實際控制人肖峰收到騰訊支付的合同款後就向上述媒體或上述媒體的代理公司支付真實的合同款,剩餘部分則扣除稅點後留在華晟騰達公司賬戶上,並由肖峰轉給岳雨、樊丹和張東波等人。

  如果騰訊公司與上述媒體的合作並不需要支付合同款,岳雨,樊丹與張東波就編造虛假理由和數額,誘使騰訊公司與華晟騰達公司簽訂付費合同,其後肖峰再從其中扣除稅點後,轉給岳雨、樊丹和張東波等人。岳雨,張東波,樊丹收到上述款項後用於個人私用。

  除此之外,在騰訊公司于江蘇推廣騰訊微網志的合作時,被告人岳雨、張東波等人編造上海易恒廣告有限公司係江蘇廣電的指定代理公司,誘使騰訊公司與易恒公司簽訂合同款為180萬元的合同,但實際上易恒公司與江蘇廣電並不存在任何業務往來,該筆錢最終由易恒公司轉給肖峰,由肖峰轉給岳雨和張東波等人,以達到侵佔的目的。

  岳雨在接受調查之時曾承認了部分侵佔事實。不過此後開始翻供,曝出這一隱秘的套取途徑,並非員工個人侵佔,而正是公司默許的公關費提取路徑,這些套取出來的錢,正是流向了一個又一個的“公關”對象,幫公司以低成本辦成了一次又一次的推廣活動。

  對於翻供的原因,岳雨解釋稱,她在騰訊公司工作多年與公司有感情,並且也擔心自己的行為還涉及到行賄,因而最初才閉口不提錢被用來公關。

  吃飯洗腳買奶粉 對客戶“關懷”備至

  岳雨回憶稱,2011年初,微網志項目一度也被定為騰訊戰略項目,由於他們幾個人主要對接電視臺,為了增加騰訊微網志在電視臺的曝光率,需要加強與電視媒體的合作。一些黃金時段的重點欄目成為他們要公關的對象。

  岳雨稱,他們做事的風格一貫是花最少的錢辦最多的事。顯然,與高昂的廣告費用相比,搞定電視臺的個別人則成本要低得多。除此之外,一些電視欄目屬於稀缺資源,不公關也拿不下來。

  樊丹的供述則與岳雨的部分供述較為吻合,樊丹稱畢業于浙江傳媒學院,自18歲起便在湖南衛視《快樂大本營》實習,2005年被深廣電挖到《飯沒了秀》,是該節目的主力導演之一。2011年她經人介紹,認識了岳雨,被高薪挖到騰訊。樊丹稱,她曾與電視臺談廣告,被對方報出一秒鐘幾萬塊的天價,在這樣的情況下,岳雨讓她找到欄目的獨立製片人,該製片人同意了私下的合作,其個人每年收取14萬元。雙方合作兩年,對方收取了28萬元。

  岳雨稱,與電視媒體人員的類似合作往往要持續幾年,其間要不斷給予對方“關懷”。關懷的項目多種多樣,包括每週吃幾次飯洗幾次腳,以及逢年過節送紅包、安排旅遊,甚至給其小孩源源不斷地買奶粉。

  以一檔電視節目為例,關懷的對象,除了總監、製片人等高層,從主持人到攝像都需要照顧到,這涉及到主持人是否會提高口播次數、攝像是否會多給鏡頭的問題。

  岳雨稱,公司雖然有公關費用以及可以申請禮品,但是她身為總監一個月報銷額只有萬元,禮品申請週期更是長達半年,且都是一些香水不夠檔次。在這樣的情況下,公司默許通過第三方公司走賬套取費用,用來公關。

  岳雨聲稱,在類似的合作中,騰訊公司出面先與電視臺簽訂一個免費的互換協議,或者是小額的廣告協議,以便相關負責人向臺裏有個交待,表明雙方有資源互換,互惠互利,或者也有小額收益,不至於落人口實。背地裏,他們則通過第三方公司走賬套取費用,向電視臺個人進行利益輸送,規避了公司的行賄風險。

  目前這一案件尚在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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