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建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 供養形式自主選擇

2016-11-10 09:07:21 來源:新華網 作者:吳帥 責任編輯:李園 字號:T|T
摘要】近日,山東省政府出臺了《關於貫徹國發 〔2016〕14號文件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提供基本生活條件;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療;辦理喪葬事宜。集中供養人員由供養服務機構統一提供食宿、衣物、零用錢、基本照料、疾病治療及護理服務等;分散供養人員通過社會化發放的方式,領取基本生活標準部分救助金。

  全額資助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規定支付後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養經費予以支援。特困人員死亡後,享受政府基本殯葬減免待遇。對符合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採取適當方式給予住房救助。對在學前教育階段就讀普惠性幼兒園和在義務教育階段就學的特困人員,給予教育救助;對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階段就學的特困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教育救助。

  合理確定救助標準

  據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包括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各地要按照“分類定位、差異服務”的思路,根據特困人員基本生活需求和照料護理需求合理確定。

  同時《意見》提出要做好制度銜接。符合相關條件的特困人員,可同時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高齡津貼等社會福利待遇。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的,不再適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納入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範圍的,不再適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的殘疾人,不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和項目支援力度,落實各項財政補貼、稅收優惠和收費減免等政策,引導、激勵公益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以及其他社會力量舉辦的養老、醫療等服務機構,開展豐富多彩的關愛特困人員活動,為特困人員提供專業化、個性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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