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最嚴環保法規下月起實施 81條新規保障藍天白雲

2016-10-26 09:04:30 來源:新華網 作者:黃飛 夏睿宏 張建峰 責任編輯:李園 字號:T|T
摘要】約談與暫停審批、掛牌督辦、錯峰生産、生態補償、相鄰地區環評徵求意見、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有獎舉報……被稱為我省“史上最嚴”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省大氣條例》)11月1日起實施。

  81條新規保障藍天白雲

  即將實施的《省大氣條例》將從哪些方面改變我們的生活?市環保局專家介紹,《省大氣條例》共5章81條,主要規範了大氣污染防治的原則、政府職責、工作體制、監督管理、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和法律責任等內容。《省大氣條例》提出要建立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推行錯峰生産制度,明確了約談和掛牌督辦制度,並將實行大氣環境生態補償制度以地方法規的形式確定了下來。《省大氣條例》明確環保部門對大氣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要求各級政府 “對本行政區域的大氣環境品質負責,制定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規劃,明確空氣品質改善目標,建立大氣污染防治責任考核機制和分工明確、統籌協調的網格化監管體系,保障資金投入,強化污染防治措施”。

  採暖季錯峰生産

  《省大氣條例》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規定了哪些具體的監督管理制度?市環保局的專家介紹,監督管理制度包括污染源頭控制、相關標準的制定與實施、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淘汰落後工藝設備産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監測體系建設、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實行錯峰生産、約談與暫停審批、對重大案件和突出問題的掛牌督辦、生態補償等。省政府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標準的大氣環境品質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燃煤燃油品質標準。

  專家解釋,這些監管制度中,有幾條最受市民的關注。其中錯峰生産是指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和重污染天氣集中出現的採暖季節,由政府部門組織推行錯峰生産。錯峰生産期間,重點排污單位、大型建設工程和産能過剩行業企業應當對生産經營活動進行調整,減少或者停止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生産、作業。

  對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大氣環境品質改善目標的地區,省和設區的市政府環保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約談該地區政府的主要負責人,並暫停審批該地區新增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約談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

  對重大大氣環境違法案件或者突出的大氣污染問題,查處不力或者社會反映強烈的,省和設區的市政府環保主管部門應當掛牌督辦,責成所在地政府環保主管部門限期查處、整改。掛牌督辦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

  建設項目可能對相鄰地區大氣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環保主管部門在審批其環境影響報告書時,應當徵求相鄰地區同級環保主管部門的意見,意見不一致的,由共同的上一級環保主管部門作出處理。

  建立民用散煤管理制度

  對燃煤、工業、機動車船、揚塵、農業和其他重點領域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省大氣條例》進行了哪些規範?市環保局專家解讀,首先在燃煤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建立民用散煤管理制度;城市建成區、開發區、工業園區不得新建20噸以下燃用煤、渣油、直接燃用生物質的鍋爐;集中供熱管網覆蓋範圍禁止新擴建燃煤供熱鍋爐,已建成要限期停止使用;燃煤機組、鍋爐要進行超低排放改造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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