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8月4日出版的《人民日報》頭版以《山東蹄疾步穩處置“僵屍”企業》為題,報道了山東省委省政府化壓力為動力、推進國企改革的一系列探索和創新。
一手抓清理退出 一手抓治理重生
山東蹄疾步穩處置“僵屍”企業(改革敢啃硬骨頭)
如果説國企改革是“難啃的骨頭”,那麼,最硌牙的部位,無疑是“僵屍”企業處置。山東迎難而上:截至7月底,已累計處置各類“僵屍”企業235戶,其中今年上半年處置49戶;妥善安置職工4萬餘人。
自2005年起,山東就專門設立國有資産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作為處置省管國有困難企業的平臺,推動企業重組整合和經營管理。去年6月,又改建為全省第一家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從事跨産業投資運營、資産管理。“到去年底,我們共處置各類‘僵屍’企業179戶,安置職工2.9萬人。去年,公司權屬的企業基本實現全盈利,凈利潤12.69億元。”山東國投公司董事長李廣慶説。
山東去年開始加快國企改革步伐,一方面抓擴大盈利,支援優勢企業、新型産業擴張規模、提高效益;一方面抓減少虧損,去産能、除“僵屍”、降成本。按照連續3年虧損且扭虧無望、已經停産停業或半停産、資不抵債喪失造血功能的界定標準,摸清底數,精準定位,排查出321戶“僵屍”企業,涉及職工12.1萬人,計劃用3年時間完成對這批企業的處置,其中今年完成125戶。
處置“僵屍”企業,山東“兩手抓”:一是清理退出,二是治理重生。對於無資源、無價值的企業,依法通過關閉破産、産權轉讓等手段,清理退出;對於有優質資源、有治療價值的企業,通過重組、剝離等手段助其重生,恢復其造血功能和活力。
清理退出是個痛苦過程,牽扯麵廣,稍有不慎就會影響社會穩定。“用霹靂手段,顯菩薩心腸”,山東依法操作,以理溝通,以情推動,把職工利益放首位,不把職工推向社會,不讓職工看不起病,不讓職工子女上不起學。肥城礦業集團公司現有職工1.7萬人,部分煤礦因資不抵債被關,須分流9000人。擬定職工安置方案時,省政府領導親自主導,省國資委、社保廳等部門醞釀草案,集團反覆徵求職工意見,上下修改13次,為職工提供9條安置途徑。今年5月30日,在集團職代會上,該方案獲與會157名職工代表一致通過。
治理是為重生,通過資本重組整合、資源優化配置等多種手段,山東幫助瀕臨死亡的企業重煥生機。山東高速集團接管7戶“僵屍”企業後,對接集團産業鏈佈局,精準選定重組模式,貫通産業鏈,提升價值鏈。到去年底,7戶企業資産規模比整合前增長4.33倍,利潤總額增長14.59倍。
職工理解和支援,是衡量國企改革成功與否的重要標誌。山東省國資委副書記時民提供一組數據:今年上半年,受理的信訪量為139件(次),同比下降54%。其中,來訪、來信、集體訪同比分別下降43%、69%、42%,沒發生一起5人以上的集體訪。
山東 國企改革消頑疾(改革敢啃硬骨頭)
本報記者 徐錦庚 劉成友 卞民德 謝 雨
國企改革,既是老話題,也是新挑戰。過去數十年,幾次三番,老毛病剛消除,新問題又冒出。如今經濟步入新常態,國企改革難度更甚。如山的壓力,能否成為改革的動力?
山東省委省政府作出肯定回答。改革是利益的調整,難免有陣痛,但痛徹骨髓的“短痛”好于求穩怕亂的“長痛”。下定決心早起步、快進展,對省屬國有企業實施20類70項“大手術”,力求“脫胎換骨”消“頑癥”,避免改革“懸浮”。
破解體制弊端
完善頂層設計
一堆煤炭,買進時價格正逢高點,不久便遇價格滑坡。照市場規律,應儘快脫手。可放在國企,偏偏有這樣的怪事:領導換了幾茬,誰也不敢動,只能眼看著越放越賤。原因是:不處置,賬上永遠有這筆資産;處置了,資産勢必縮水,這個責任誰敢擔?
“過去是用管機關的辦法管理國有企業,管得太死,企業離市場很遠。”山東省副省長王書堅分管國企改革,熟諳國企體制的弊端,“決策效率低,責任不明確,機制僵化,能上不能下,能進不能出。”
“2012年10月是個拐點,煤炭價格一路下滑,各種弊端集中暴露出來,改革也因此顯得更加必要、更為迫切。”山東省國資委主任張新文坦言,“山東國有企業的資源指向性較重,新一輪經濟波動帶來的衝擊異常猛烈。”
以山東省屬國有企業佈局結構為例,70%以上的資産分佈在煤炭、鋼鐵、機械製造、化工等傳統産業,且多處於價值鏈的低端。諸如現代企業制度不健全、近親繁殖等問題,在國有企業中普遍存在。
眾多“僵屍”企業是矛盾的焦點:連年虧損,扭虧無望,資不抵債,長期佔用大量人力、資金、土地等,導致有限的資源無法向更高效率的企業、産業流動。2015年,山東省管企業實現利潤172億元,其中盈利企業的盈利額556億元,但虧損企業的虧損額達到379億元,相當於2/3的利潤被“吃掉”。
國企改革,山東省委省政府矢志不渝,但如何改,必須把握好分寸。改得淺了,蜻蜓點水、浮光掠影,只能“消消炎”;改得深了,傷筋動骨、阻力極大,如同自我“革命”。
“國企改革成功與否,關鍵在於能不能適應市場和社會。”山東省省長郭樹清説,“從管理企業的方式,到企業內部運營的方式,都要符合股東、客戶、員工、供應商和債權人的基本權益,能兼顧社會各方面的合理訴求。”
去年以來,山東省委省政府就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國資國企改革工作30多次,黨政主要領導對國資國企改革批示50多次。山東新一輪國企改革的制度框架,在此過程中漸趨成型。
山東省國資委分兩批下放了27項審批核準備案事項,將企業年度投資計劃、對外擔保等重大事項決定權授予董事會。2015年,山東省管企業請示省國資委辦理的事項同比減少40.7%,省國資委對企業的批復性文件同比減少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