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檢察機關公益訴訟試點一年 發現179個線索

2016-07-28 10:23:38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寬 字號:T|T
摘要】一家污染企業排放污水, 把縣環保局送上了法庭, 而提起訴訟的是檢察機關。

  根據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改革試點方案》 ,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除了行政公益訴訟, 還包括民事公益訴訟。 實踐來看, 目前還是後者較為常見。按照要求, 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現污染環境、 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 在沒有適格主體或者適格主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 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臨沂市檢察院提起的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即是如此。 臨沂市蘭山區半程鎮龍王河為臨沂市柳清河支流, 是下游村莊、 農田、 養殖、 企業的主要水源。“2014年, 鎮政府剛投入幾百萬元對河道進行清淤、 種植水草。 ” 辦案檢察官説, 但很快, 人們發現不對勁, 河流被污染了。

  檢察機關在履行公訴職責中發現,曲樹勇、 劉成良、 張士海、 唐寬龍在沒有取得環評手續的情況下, 分別進行鐵釘鍍鋅、 電鍍加工, 把廢水非法排放到司家莊下水道, 廢水由此流往龍王河內。四人排放廢水, 造成龍王河水質被嚴重污染。 經對龍王河因污染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損失價值達141萬餘元。

  四人的行為已構成侵權。 但經調查,轄區內沒有符合條件的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社會組織。 在履行訴前程式後,臨沂市檢察院根據相關規定, 向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實際上, 這類案件往往比較複雜。在這起案件中, 僅確定被告這件事情,檢察機關就費了不少工夫。 群眾只是舉報有人污染, 但是污染者是誰? 是公司還是個人? 除了這幾個人還有沒有其他污染者? 檢察機關一步步排查, 整整用了9天時間、 排查了16個作坊、 企業, 在確認沒有其他企業、 作坊或個人有排污行為後, 才最終確定了這四名被告。

  個別地方和單位對公益訴訟認同感不足

  作為一項新生事物, 面對公益訴訟, 檢察機關也在摸索。

  “這類案件調查取證相對困難, 比如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涉及污染行為和污染物的調查核實、 損害後果評估鑒定等, 專業性較強、 舉證要求較高。 ” 省檢察院民行二處有關負責人分析, 例如對污染造成的損失鑒定, 目前具備資質的機構少, 加上有的鑒定費用比較高, 費用如何保障? 有的鑒定需要非常長的時間, 等到結果出來了, 污染損害已經發生了變化等等, 這些都需要考慮。

  再如在確定被告和訴訟請求時要斟酌, 充分考慮被告的執行能力, “有的案件中, 賠償的話需要幾百萬, 但污染者沒有這個能力, 我們要提出怎樣的訴求才能實現公益訴訟的目的? ”

  而在行政公益訴訟中, 存在少數地方反應過度的情況。 “行政公益訴訟的目的是通過檢察監督有效糾正行政機關不作為、 亂作為, 督促其依法履職, 促進依法行政, 而不是針對行政機關負責人。 ” 但案件辦理中發現, 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尚未得到相關部門、 單位和社會各界的充分認同, 一些地方還沒有轉變觀念, 還不能接受並適應行政機關當被告的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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