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不足 缺陷消費品召回任重道遠
今年1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正式發佈了《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對消費品召回實施目錄管理,並首先從兒童用品和家用電子電器産品開始實施。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山東質監部門進行了多次召回,但是召回率並不高。尤其是由於兒童玩具價值低、購買無實名制等原因召回更難。
山東省質監局稽查局主任科員張剛表示,“現在這種兒童玩具在銷售的時候並不是實名制,沒有留下消費者的資訊。所以説很多情況,沒聯繫到消費者。只能靠消費者主動來要求召回。還有一個原因就説是。因為這些東西屬於低值的産品,用了之後用戶對這個事重視不足,直接就不用了,棄置不用了,所以説他就不太關注這方面的情況。”
據有關方面統計,消費品的召回率非常低,只有40%左右。除了上述兩方面原因外,生産企業認識不足,不積極主動也是重要原因。
山東省質監局稽查局主任科員張剛告訴記者,“這些産品主要是通過我們的市場抽樣,發現了存在問題,通過缺陷調查,企業認識到問題之後,主動進行召回的。目前呢現在由於對兒童玩具也好消費品召回的,大家認識還不足。(企業)主動發現問題,像政府部門質監部門提出主動召回的案例比較少。我們的缺陷産品召回制度,也是在政府部門在推動。由於這個缺陷消費品管理是第一年實行,所以我們現在也是做一些探索性的工作,現在我們也在各方面的産品正在進行嘗試,爭取能推動這個制度,使這個制度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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