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我得了一種病。每逢週一就情緒低落食欲不振,一到週五下午就像打了雞血般興奮……”網上流行的“週一綜合徵”或許是個玩笑,但對週末的期盼恐怕是所有上班族不約而同的心聲。
雖然咱們距離“上四休三”的幸福生活還有段距離,可“2.5天休假”已先後在浙江、廣東等10個省份落地。日前,江蘇省“2.5天休假”也進入前期摸底調研。這聽起來就特別給力的“2.5天休假”到底是怎麼回事?具體有哪些好處?山東是否有出臺相關實施意見的計劃?各位樣迷打起精神,快來跟樣妹一起腦補“週五中午就放假”帶來的各種福利吧!
文丨蕭美人
從雙休日到“2.5天休假”,它們都是咋來的?
陪伴我們20多年的雙休日,對許多人來説早已成為理所當然。我國現行的雙休日制度是從1995年5月1日起開始實行的。説起雙休日,我國相關法規還經歷過一次修改。原本的《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是國務院1994年2月3日發佈、自1994年3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其中第三條規定:在保證完成生産和工作任務,不增加人員編制和財政支出的條件下,職工實行每天八小時,平均每週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這樣算起來,平均每週可以休息一天半。
插播一則樣妹了解到的小故事。1994年3月5日,也就是我國新工時制度實行的第一個週六,許多人對於新的休假時間表還不大習慣。據説當時一家報紙曾刊發過這樣的新聞:輪到第一個雙休日(當時是隔週休息一個星期六),當地有幾十個單位的工作人員忘了“今天我休息”,照常一大早趕到單位上班。這一階段的“每週四十四小時”工時制度,可以説是正式施行雙休日制度的一個“前奏”。
1995年3月25日,國務院修改並重新發佈《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其中,第三條修改為:“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第七條修改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週休息日。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週休息日。”這意味著“雙休日時代”的正式來臨,自1995年5月1日開始施行。新工時制不僅增加了人們自由支配的閒暇時間,對第三産業的發展也有不小的促進。
一晃20年,2015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在第五部分“優化休假安排,激發旅遊消費需求”中提到:“鼓勵彈性作息。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優化調整夏季作息安排,為職工週五下午與週末結合外出休閒度假創造有利條件。”這是首次提出鼓勵“週五下午與週末結合”的休假模式,即咱們今天討論的“2.5天休假”。除了鼓勵彈性作息,意見中還提出了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錯峰休假等優化休假安排的內容。
有關專家認為,這些舉措回應了社會普遍關注的休假問題,從破解旅遊消費的制度障礙入手,提出了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施錯峰休假制度以及全面推動旅遊消費的帶薪休假督查制度,目的在於激發居民消費熱情,進一步釋放旅遊消費潛力,拉動旅遊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