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正式印發《關於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實施意見圍繞去産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三去一降一補”五大任務,出臺40條政策措施。“三去一降一補”抓什麼、怎麼抓、抓到什麼程度,意見都提出了明確要求,形成了清晰的路線圖和時間表。
去産能 鋼煤産能分別壓減1000萬噸、4500萬噸
主要目標 2016-2018年,“5+4”産能過剩行業(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煉油、輪胎、煤炭、化工)産能利用率力爭回升到80%以上,按時完成國家下達的化解過剩産能任務目標,其中鋼鐵、煤炭産能分別壓減1000萬噸、4500萬噸以上。
在具體實施中,主動退出一批。建立“僵屍企業”分類數據庫,制定針對性處置工作方案。鼓勵鋼鐵産能較大的地區和企業承擔更多壓減任務,引導煤炭企業主動退出長期虧損、停産、欠稅、欠費以及資源枯竭礦井。優化整合一批。鼓勵各類資本參與企業兼併重組和破産清算整合,有效盤活存量資源。改造提升一批。鼓勵發展煤電一體化和煤炭洗選加工轉化,建設一批煤炭特色突出的産業基地和園區。
政策支援 土地出讓收入支付職工安置費。對鋼鐵、煤炭等行業化解過剩産能退出的劃撥用地,可以依法轉讓,或由地方政府收回重新出讓,土地出讓收入可按規定通過預算安排支付産能退出企業職工安置費。
産能過剩行業企業貸款期限可適當延長。對整合過剩産能和並購困難企業的市場主體,積極穩妥開展並購貸款業務,合理確定貸款利率,貸款期限可適當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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