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批法律法規3月1日起實施 我國首部反家暴法將施行

2016-02-26 15:43:38 來源:中國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呂英河 字號:T|T
摘要】2015年12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被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這是我國首部反家暴法,將於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大批法律法規3月1日起實施 我國首部反家暴法將施行

我國首部反家暴法3月1日起施行

  規定實施辦法施行家暴法分享到:03月1日起,我國首部反家暴法將正式施行;《物權法》司法解釋對不動産物權與登記、按份共有優先購買權、善意取得等問題作出相應規定;辦稅人員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各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項,以及使用北京市國稅局或地稅局網上辦稅服務時,均適用實名辦稅;上海計生新規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廣東省禁毒條例》開始施行,要求托運、寄遞物品時,托運人、寄件人應當出具真實有效身份證件……從中央到地方,一批法律法規將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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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首部反家暴法將於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5年12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被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這是我國首部反家暴法,將於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為了解決家庭暴力“發現難”的問題,更好地保護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合法權益,該法規定,中小學、幼兒園、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上述人群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未按規定報案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為了解決“執行難”的問題,該法規定,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可以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鑒定意見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監護人實施家庭暴力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單位的申請,依法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被撤銷監護人資格的加害人,應當繼續負擔相應的贍養、扶養、撫養費用。各級政府應當對反家庭暴力工作給予必要的經費保障。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政府可以單獨或者依託救助管理機構設立臨時住所,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幫助。

  最高法公佈《物權法》司法解釋 從3月1日起施行

  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物權法司法解釋),從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程新文表示,物權作為最為基礎和重要的的財産權,是社會每個人、每個團體乃至國家的基本權利,也是民事主體從事各种經濟或社會活動、創造財富的基礎。

  物權法司法解釋重點包括六方面內容,即不動産登記與物權確認或基礎關係爭議,預告登記效力,特殊動産轉讓中的“善意第三人”,發生物權變動效力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的範圍,按份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的司法保護,善意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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