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説法 東港區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刑庭庭長 李娟
該起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的起因是近年來異軍突起的打車軟體所導致,打車軟體一方面方便了出租司機接單和群眾叫車,另一方面,其不斷拓展的“專車”“順風車”等新功能也在一定程度上侵蝕著出租司機的利益,改變著原有的計程車行業運營模式。
新事物的出現勢必會帶來一定的社會影響,也不可避免的會侵害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但不能以粗暴、極端和非法的手段應對。另外,在該起案件中,不少人都抱著一種從眾心理參與事件,雖説主觀惡性不大,但也必須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在此法官也提醒,在聚眾事件中,一定要保持清醒和冷靜,不要盲目從眾,抱有“法不責眾”的僥倖心理,釀成因小失大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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