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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鴻逵提供的一份由成都市房産資訊檔案館出具的房産資訊摘要表顯示,6-1-11號房屋的産權登記人為陸女士,産權來源為“受贈”,受贈日期為2003年10月。
而遊鴻逵被提取的公積金,則用於償還成都市金牛區西北橋北街6號5-1-2號房屋的貸款。但遊稱,他在尋找這套房子時發現,西北橋北街根本沒有6號。西北橋街社區也向他證實,“西北橋北街6號”是一個備用號,還沒有啟用,實際上是個空號,“一般人都不知道”。
確認公積金被別人動了之後,遊鴻逵聯繫了當地媒體。成都電視臺隨後的報道證實了遊鴻逵的説法,“西北橋北街6號”這個地址目前不存在。
遊鴻逵曾找到成都住房公積金中心,希望調取原始資料,看是誰取走了他們的公積金。他稱,第一次去時,該中心回答説需要查詢,幾天后答覆;幾天后他得到的回答是“資料可能毀了”;後來又稱他“沒有權利來看這個資料”;他們找的次數多了,最後得到的答覆是“去找信訪局”。
遊鴻逵認為,查清此事必須要調取出2012年辦理提取公積金業務時的原始資料,比如身份證件、單位證明等。“如果是我本人辦理的,肯定有相關證件材料和證明,還有簽字,如果是別人辦理的,至少得有委託書。”
成都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的“支取明細”顯示,遊鴻逵在2008年第一次辦理公積金提取時,的確是他本人前往辦理,“代辦人姓名”、“代辦人證件號碼”處都是空白。然而,2012年的那次提取業務辦理,“代辦人”和“代辦人證件號碼”兩處卻填著他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
遊鴻逵對此十分不解:“在我的公積金賬戶上,代辦人居然填的是我,我幫我自己代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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