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主要內容
2、《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全文(中文版、英文版、法文版)
3、《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的報告(英文版和中文翻譯版)
附件1:
《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主要內容
一、宗旨
(一)通過在基礎設施及其他生産性領域的投資,促進亞洲經濟可持續發展、創造財富並改善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二)與其他多邊和雙邊開發機構緊密合作,推進區域合作和夥伴關係,應對發展挑戰。
二、成員資格
亞投行成員資格向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成員開放。不享有主權或無法對自身國際關係行為負責的申請方,應由對其國際關係行為負責的銀行成員同意或代其向銀行提出加入申請。
三、股本
亞投行的法定股本為1000億美元,分為100萬股,每股的票面價值為10萬美元。初始法定股本分為實繳股本和待繳股本。實繳股本的票面總價值為200億美元,待繳股本的票面總價值為800億美元。
域內外成員出資比例為75:25。經理事會超級多數同意後,亞投行可增加法定股本及下調域內成員出資比例,但域內成員出資比例不得低於70%。域內外成員認繳股本在75:25範圍內以GDP(按照60%市場匯率法和40%購買力平價法加權平均計算)為基本依據進行分配。初始認繳股本中實繳股本分5次繳清,每次繳納20%。
目前總認繳股本為981.514億美元,原因是個別國家未能足額認繳按照其GDP佔比分配的法定股本。中方認繳額為297.804億美元(佔比30.34%),實繳59.561億美元。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