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證責任倒置難執行
莘縣消費者孫先生從某商場購買了一台價值1899元的熱水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流出的水出現刺鼻的臭味,洗澡後皮膚出現刺癢。孫先生懷疑有品質問題,聯繫該品牌的售後方到府服務,售後方認為是配件問題,換了一個密封閥,幾天后熱水器流出的水異味更大,孫先生多次交涉,均無法得到徹底解決,甚至售後方不再到府服務。
孫先生無奈之下訴諸當地消協,因熱水器未出保質期,工作人員根據新消法第二十三條大件商品舉證責任倒置規定,明確告知售後方如果對熱水器出異味水無法舉證,就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承擔退換貨責任。經售後方向該品牌總部反映,多次協商下最終為消費者無償退貨。
消協的工作人員也坦言,新規定落實一年來,發現許多商家並不履行相關義務,不主動承擔責任,更有甚者,消協介入調解也無效。家電之外,汽車領域此問題也尤為突出。
個人資訊保護難處多
新消法規定,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資訊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洩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資訊。
但新消法實施以來,很多消費者表示並未感覺到個人資訊保護方面有向好趨勢。“自從我報了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後,每天被各種短信和電話騷擾,賣資料的、推薦培訓班的絡繹不絕,煩不勝煩。”一位姓田的濟南市民向記者抱怨。
山東省消協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山東計劃啟動《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修改工作,其中一大要點就是對消費者個人資訊保護作出具體和可操作性較強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