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投資陷阱”
一般來説,這些投資公司門面十分氣派,工商營業執照會擺在十分顯眼的位置。在講解公司背景時,工作人員會大肆渲染,稱有著完備的法律保障,跟某某律師事務所合作,保障投資者的利益不受損失,並表示公司會有抵押,故意誇大宣傳來欺騙投資者。
他們的目標以老年人為主,工作人員深入社區給老人發傳單,講解賺錢的法門,並邀請老年人們到府聽講座。而且,只要老人進入投資擔保公司參觀,便“進門有禮”。他們會利用花生油、抽紙等小禮品吸引顧客,再許諾高息收入。這些投資機構,對外承諾的投資利率都在11%-18%之間,每月發放一次利息,投資期限最少3個月。
近幾年來,投資公司卷錢跑路的現象屢見不鮮,但是面對這樣高收益的誘惑,明知道有風險,還是有很多人將辛苦一輩子攢的錢交給了這些投資擔保公司。那麼,這樣的投資陷阱,問題到底出在哪呢?
從註冊資本來説,雖然濟南市曾一度要求投資擔保公司在註冊時註冊資本必須高達數千萬元,但是很多情況下,部分投資擔保公司僅僅是通過驗證公司實現註冊資本審核,因此消費者在進行投資時不能僅僅以這家公司的註冊資本多少作為判斷可否投資的標準。今年3月1日之前,濟南市多數企業在進行註冊資本登記時需要提交驗資報告,3月1日後濟南市放寬了註冊資本登記條件,從實繳制改為認繳制,這樣做主要是為了鼓勵更多中小企業進行創業,但是不少投資擔保公司卻漁翁得利。
其實,這些跑路的投資擔保公司,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牌照一應俱全。很多投資擔保公司在工商局註冊時,經營項目並不包含融資業務,但在實際經營中明目張膽進行融資,這種超範圍經營的違法行為,難以得到有效的監管。因此,投資者要看投資擔保公司是否有融資的資質、是否有金融部門審批的相關金融業務執照,需警惕“投資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