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記者從四川省河湖保護和監管事務中心獲悉,近日省總河長辦公室印發通知,決定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千江萬河清理整治大提升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目前專項行動已經啟動。
根據通知要求,全省將對納入四川省河湖長制資訊化平臺的萬餘條(個)河流、湖泊、水庫,組織開展為期一年的專項行動,全面清零河湖“亂佔、亂採、亂堆、亂建”(以下簡稱“四亂”)存量問題,堅決遏制河湖庫“四亂”增量問題,嚴厲打擊涉河湖違法違規行為,強化河湖水域岸線全鏈條監管,推動全省河湖治理能力和監管水準大提升,全力保障河湖安瀾,建設人民滿意的幸福河湖。
例如,在“去存量”方面,省總河長辦公室要求對2018年以來通過中央生態環保督察、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警示片、水利部(含流域管理機構)移交,省級遙感圖斑核查、河湖長制暗訪和進駐式督查,自查自糾、群眾投訴舉報等發現的河湖“四亂”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梳理,開展“回頭看”,認真搜尋是否存在虛假整改、整改不徹底、整改反彈等問題。
從今年4月1日起,專項行動將進入全面摸排階段(4月1日至4月30日),省總河長辦公室要求各市(州)迅速開展全覆蓋問題摸排,建立問題臺賬,並於4月10日前將問題全部錄入四川省河湖長制資訊化平臺。與此同時,要對嚴重影響防洪、威脅工程安全的“四亂”問題,立行立改、邊查邊改,必須在汛前(5月1日前)完成整改並銷號。在今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各市(州)要持續整治“四亂”臺賬內問題,並強化動態排查整治,12月底前臺賬內問題要完成整改銷號。
據悉,本次專項行動落實情況將納入年度河湖長制省級考核,因推進不力被通報、約談或掛牌督辦的情況將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扣分依據。(川觀新聞記者 邵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