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名!達州一地公開考調

來源:達州發佈 時間:2024-04-17 19:01:01 編輯:尹嵐 點擊:
2024年4月16日,中共宣漢縣委組織部、宣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了2024年宣漢縣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調)動試行辦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宣漢縣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崗位及名額
本次考調名額69名,其中:公務員33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9名,縣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7名。各單位具體考調條件要求詳見《宣漢縣2024年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統稱《職位表》)。
二、考調範圍及條件
(一)考調範圍
符合考調條件的宣漢縣範圍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下同)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二)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思想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擬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年齡40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4月17日以後出生),具體年齡學歷要求詳見《職位表》。
4.應當在本級機關(單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機關(單位)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公開考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原工作單位及人員類別(崗位)與報考單位(職位、崗位)類別須符合有關政策規定。
9.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或者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10.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4月17日,最低服務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1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選調生到村任職期未滿的,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8.人事檔案中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11.《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的相關回避規定。
三、考調程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網站(宣漢縣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xuanhan.gov.cn/)或宣漢先鋒微信公眾號),認真閱讀本公告,了解考調崗位的具體情況(詳見《職位表》),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每人限報1個職位,多報或兼報的取消報名資格。如服從調劑,須填報第二志願職位。
2.填報資訊。報考者在網站上自行下載相關資料,如實、準確填寫《2024年宣漢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的各項內容。
3.現場報名。報考者攜帶《報名登記表》和相關證明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工文件、任職文件、學歷學位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等資料(原件、複印件各1份)以及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登記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文件複印件(具有檔案管理許可權單位加蓋鮮章),到宣漢縣委組織部(608)、宣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01)現場報名,報名時間為2024年4月17日至4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中共宣漢縣委組織部、宣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負責。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或新産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考調資格,所産生的後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後由於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等原因,導致報名人員新産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終止其考調程式,不再作為考調人選。
5.領取准考證。現場報名通過的考生,憑身份證號碼、姓名于2024年4月26日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分別到中共宣漢縣委組織部公務員股(608)、宣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管股(601)領取准考證,並於考試當天持本人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複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5:1,對因專業性較強等原因導致難以形成有效競爭的職位,經宣漢縣委組織部、宣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於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計劃。被取消計劃的職位,報名時同意調劑的考生由宣漢縣委組織部、宣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職位調整。
(三)考試
資格審查合格者按規定參加考試。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具體筆試時間、地點詳見准考證。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準、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其中,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測試衛生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結束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報名職位進入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選與考調名額之比為3: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該職位所有人員進入面試環節)。擬進入面試的最後一名為2人以上筆試成績並列的,並列人員均進入面試。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面試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不再進行遞補。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的素質和能力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低於7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考調程式。
(四)考察
面試結束後,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根據筆試成績高低確定,若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組織加試,由加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按照考察對象人數與考調名額2:1的比例,差額確定考察人員。對於考調名額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於1.5:1。實際參加筆試人數未達到3:1比例的職位,進入考察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於其他達到筆試比例職位進入考察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考察工作由各考調單位負責實施,採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同事、群眾的意見,並審核幹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考調崗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並根據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本次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具體人選。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出現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1次。
(五)頂崗試用
考察合格人員進入頂崗試用環節,試用期6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
(六)集體研究決定
試用期滿,由各考調單位根據職位要求、頂崗試用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考調人員。因頂崗試用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出現的職位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調動
擬考調人員在宣漢縣人民政府官網和宣漢先鋒微信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調動。公示期間或公示後,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考調職位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的,需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和崗位資格準入相關規定,按照考入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和崗位聘用方案重新參加崗位競聘,享受新聘用崗位有關工資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項
本次考調嚴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如發現違反幹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中共宣漢縣委組織部、宣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宣漢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辦公室紀檢監察組和宣漢縣紀委監委派駐縣財政局紀檢監察組舉報。
公告、考試、考察等相關事宜均在宣漢縣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xuanhan.gov.cn/)、宣漢先鋒微信公眾號公佈。所有考調資訊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中共宣漢縣委組織部、宣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公告中未盡事宜,按照現行相關政策執行。
政策諮詢:
0818-5220095 中共宣漢縣委組織部
0818-5216077  宣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
0818-5218799  宣漢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辦公室紀檢監察組            
0818-5212121  宣漢縣紀委監委派駐縣財政局紀檢監察組
0818-5222744  宣漢縣委組織部幹部監督股
附件:
1.宣漢縣2024年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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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宣漢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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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