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護民生】雅安檢察機關:有效終結程式空轉 拆隔墻也拆“心墻”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4-04-16 08:45:35 編輯:易瓊華 點擊:

“感謝檢察官查清事實,耐心開導,化解了堵在我心口的墻,我鋪面的隔墻也拆除重新修好,消除了安全隱患,可以出租使用了。”4月11日,楊某某將一面繡著“耐心釋法促和解 檢護民生暖人心”的金色鑲邊錦旗送到雅安市人民檢察院民事檢察官手中。

故事要從楊某某與胡某某租賃合同糾紛案説起。2005年,胡某某開始租用楊某某的商鋪,雙方簽訂《租賃協議》將租期延長至2019年底,約定在不影響房屋結構並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承租方可以裝修,租賃期滿前1個月須恢復原貌。胡某某為擴大經營規模,還租用了與楊某某商鋪一墻之隔程某某的商鋪,並將兩個商鋪間隔墻拆除,租賃期滿後,胡某某修築了隔墻。但楊某某認為胡某某修築的隔墻未恢復原貌,且存在明顯品質問題,商鋪不具備出租條件,要求胡某某恢復隔墻並承擔每月上萬元的租金損失。雙方協商未果,楊某某于2020年5月起訴至人民法院,並委託鑒定機構對該“墻”是否恢復原狀進行鑒定。因鑒定意見書中未見房屋原設計相關資料及墻體拆除前材料,經法院查明,鑒定意見認為“墻體不滿足原設計要求”存在問題,而案涉第三人程某某認為胡某某修築的隔墻已恢復原狀,因此法院一審、二審、再審均未支援楊某某訴訟請求。2022年2月,楊某某以該隔墻存在安全隱患,要求排除妨害為由再次起訴至法院,並重新委託鑒定。一審法院以重復起訴為由駁回起訴,二審法院予以維持。楊某某針對第一次訴訟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檢察機關審查後認為楊某某第二次鑒定意見只能證明墻體不符合建築規範要求,仍不能證明隔墻原狀情況。但考慮到本案歷經5次訴訟進入檢察監督程式,雙方當事人耗費大量時間精力,矛盾依然只增不減,如繼續僵持將擴大損失,可能導致積怨加深,庚即展開以分管副檢察長包案的和解工作。一是圍繞當事人爭議焦點通過查閱案卷、現場走訪、諮詢建築行業專業人士等對案件進行全面審查。二是聚焦訴求,走訪社區、鑒定機構、法院等聽取各方意見,多次電話或當面與當事人溝通,分析利弊、促進雙方換位思考,逐步將寧願虧損也不和解的雙方勸至和談桌上。三是以解決問題為導向,尋找雙方利益平衡點,全程參與經濟補償數額協商、隔墻恢復時間及方案討論等事宜,最終確定由胡某某分兩次支付楊某某相關費用,楊某某重新修建隔墻。同時檢察官與出具鑒定意見的鑒定機構進行溝通,促成鑒定機構主動減收楊某某部分鑒定費。楊某某自行組織修建隔墻後將商鋪出租,撤回了監督申請。
經過與當事人20余次溝通,8次現場調查走訪,雅安市檢察院全面釋法説理,以細緻的和解工作有效防止雙方矛盾激化,最終促成楊某某與胡某某達成和解,成功化解擱在雙方多年的心“墻”。
近年來,雅安檢察機關在辦理民事檢察監督案件中,始終秉持“如我在訴”的理念,用心用情依法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下一步,雅安檢察機關在開展“檢護民生”專項行動中,將持續推進新時代“楓橋經驗”檢察實踐,做實“人民群眾可感受、能體驗、得實惠”的檢察為民行動。(雅安市人民檢察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