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氛圍,攀枝花市東區市場監管局結合“春雷行動2023”、“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聚焦民生商品價格領域,加強對米、面、油、蛋、豬肉、蔬菜、水果等重要民生商品及醫療用品價格監測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確保全國兩會及“3.15”期間市場秩序價格穩定。
強監管,嚴執法。東區市場監管局以《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在轄區內重點對促銷活動領域、民生商品及醫療用品領域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打擊不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哄抬物價、串通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指導、督促經營者自覺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購銷臺賬、不合格商品退市、品質承諾等商品管理制度,切實維護消費者利益。在全國兩會及“3.15”期間,檢查商場(超市)等經營單位12家次,藥店22家次,醫療機構27家次,藥械經營單位21家次,出動執法人員64人次,車輛16台次。查處價格違法行為案件2件。
廣宣傳,提誠信。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期間,結合“春雷行動2023”工作實際案例,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提醒經營者及時糾正對促銷活動虛構原價、折價、減價、驚爆價,虛構經營店清倉、拆遷、停業、歇業、轉行等誘導消費者購買商品的促銷行為,按規定明碼標價,不斷提高經營者的法律知識和自律意識,使經營者懂法、守法,合法合規經營。東區市場監管局組織召開轉供電環節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組織各轉供電主體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進一步明確轉供電環節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20〕422號)文件精神,向各轉供電主體就進一步規範電價行為進行提醒告誡。發放《價格法》《電力法》《“轉供電”電價行為提醒告誡書》等行政指導書面材料3500余份。
穩價保質護民生,守護民生安全是市場監管部門的職責,東區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加大對民生商品及醫療用品領域價格監管力度,密切關注重要民生商品價格波動,暢通12315、12345、值班值守等渠道,加強消費投訴、舉報、信訪等處置。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多發的重點領域和區域,重拳出擊、整治到底,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和保障民生商品價格穩定,全力營造放心舒心消費環境。(攀枝花市市場監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