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東區市場監管局“春雷行動”專項執法保障未成年人利益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3-03-03 16:11:52 編輯:李鳳 點擊:
近日,攀枝花市東區市場監管局在開展“春雷行動”專項執法檢查時,發現炳三區某美甲店在某網路平臺發佈了“專業打耳洞”團購項目,並使用了“專業打耳洞3至60歲均可”等文字內容及一未成年女童的照片。
經該局調查,該美甲店發佈上述廣告時,涉案廣告中的未成年女童年僅九周歲,其利用該未成年女童的形象向顧客推廣其店內的“專業打耳洞3至60歲均可”服務項目,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及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構成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做廣告代言人,以及發佈未經審查的醫療廣告的違法行為,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予以了行政處罰。
廣告法明確規定了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佈或者變相發佈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等一系列針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條款。
未成年人是國家與社會的未來,而廣告作為大眾媒體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未成年人有潛移默化的影響,利用不滿十周歲未成年人進行打耳洞服務廣告宣傳,無論是作為廣告的參與者、資訊接收者還是目標消費者,都不利於未成年人正確審美觀、消費觀等價值觀的樹立以及身心的健康發展。
下一步攀枝花市東區市場監管局將繼續加大違法廣告打擊力度,同時也請廣大家長積極參與舉報此類未成年保護的違法廣告,共同為孩子們提供一個相對純凈的成長環境。(陳麗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