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性大的虛假宣傳、非法行醫、假貨頻現、價格欺詐、使用過期産品等違法違規問題,2022年9月起,攀枝花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商務局、攀枝花海關、市稅務局等9部門聯合開展了醫療美容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行動,強化線索摸排、深化執法聯動、加強行刑銜接,依法查辦了一批涉醫療美容違法案件。日前,曝光5起典型案例。
東區某肌膚皮膚管理中心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醫療美容服務案
經查,當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使用超聲儀器為顧客開展醫療美容服務,其行為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市衛生健康委責令該中心停止違法執業行為,罰款6.5萬元並沒收非法醫療器械,目前該案正在執行程式中。
鹽邊縣某養生美容會館發佈虛假廣告案
經查,當事人在微信公眾號上發佈“液態水光1次、價值1980元、V臉美人1次、價值3980元、熱瑪吉一個部位1次、7D聚拉提一個部位1次”等廣告內容,作為非醫療機構發佈醫療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相關規定。鹽邊縣市場督管局責令其停止發佈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罰款1萬元。
攀枝花某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案
經查,當事人僅取得《營業執照》,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為顧客操作注射玻尿酸項目。其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相關規定。東區衛生健康局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3.2萬元行政處罰。
攀枝花市某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未建立並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製度和使用未依法註冊的醫療器械案
經查,當事人經營場所使用的標注為“吸附完美脈衝全能光學系列”産品,符合醫療器械定義,未能提供該産品的供貨商資質、進貨查驗記錄和合格證明文件等材料,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未建立並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製度的行為給予警告,沒收未經依法註冊的醫療器械及違法所得518元,處罰款1萬元。
攀枝花某醫療美容門診有限公司涉嫌違法經營藥械案
經查,當事人在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及《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多次以“調撥”的名義,向西昌某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提供藥品及第三類醫療器械,涉案貨值金額45.42萬元,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目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進一步調查中。(鄒立新 陳麗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