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麼駕照開什麼車,這是每位駕駛員都應有的常識,可就是有人鋌而走險,拿著“C1”照卻開起了重型貨車。3月12日,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隊民警查獲一起準駕車型不符違法行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當日22時55分,按照分局道路交通安全“春季守護行動”部署要求,樂山警務室民警在成樂高速樂山收費站開展“春季守護行動”夜查統一行動,一輛號牌為川AGJ9××重型倉柵式貨車,在接受例行檢查時,駕駛員王某某很配合地出示了自己的證件,並不斷地催促著民警抓緊時間檢查,自己要趕時間。
民警檢查王某某的相關證件,結果發現他的駕駛證是“C1”照,而他駕駛的是一輛重型倉柵式貨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駕駛這種類型的車輛必須持有“A2”等級或以上的駕駛證,顯然王某某並不具備駕駛資格,構成了準駕車型不符的違法行為。據了解,王某某在成都某賣車行工作,事發當天晚上,因一客戶多次催促,該車行要將川AGJ9××重型倉柵式貨車連夜送到夾江縣,跑這一趟,額外能掙400元,可是車行卻缺司機。王某某認為晚上高速公路沒有交警檢查,不會有事兒,明知自己持“C1”照不能駕駛重型貨車的情況下,卻不顧交通安全,心懷僥倖,主動向車行老闆請纓,由他將該車送到夾江。沒想到,他開車準備出夾江收費站,就看到站口有交警檢查。王某某心裏緊張,逃跑不成,便硬著頭皮接受檢查,並出示“C1”駕照,以自己有急事為由催促交警迅速檢查放行,企圖矇混過關,結果還是被民警查獲。
民警對王某某違法行為耐心進行法律宣講,在民警的教育下,王某某對自己的無知深感後悔,並表示以後一定多學習法律法規,支援交警的工作,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司機。
最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王某某因實施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將面臨罰款、拘留的處罰,同時機動車駕駛證要被相應記分處理。(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