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沙灣區全面貫徹落實從嚴管理幹部要求,嚴格實行幹部檔案任前審核制度,把檔案審核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第一防線”,有效防止幹部“帶病提拔”。
抓實檔案任前審核責任。堅持幹部檔案“凡提必審、凡轉必審、凡進必審”,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從嚴管理幹部檔案的通知》等有關規定,明確幹部檔案任前審核相關人員職責,層層落實審核任務,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時,堅持“誰考察、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復核,確保考察對象檔案材料卷卷審核、卷卷過關。
抓牢檔案審核關鍵環節。幹部動議環節,根據醞釀形成的工作方案,由組織部門對醞釀納入考慮範圍的有關人選,提前進行初步審核,重點了解掌握有關人選的政治表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是否具備任職資格條件,是否存在影響選拔任用的重要情況。幹部考察環節,考察對象確定後,由考察組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銜接相應的幹部檔案管理單位,派出查檔人員進行查閱,並認真填寫《幹部人事檔案任前審核資訊採集表》,對檔案查閱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疑問,及時向考察組領導或分管部領導進行彙報,並將檔案審核情況如實反映到幹部考察材料中。
抓好檔案任前審核內容。根據檔案審核結果,對“三齡兩歷一身份”等相關資訊無塗改、記載一致、邏輯合理清晰、材料齊全規範、符合提拔任用條件的,進入正常幹部選用工作程式。對重要資訊有塗改、缺少關鍵材料的,立即啟動再調查、再核實程式,經查實後無疑點問題的,方可進入下一步程式,重要材料在規定時間無法補充説明的、資訊一時難以查清的一律暫緩幹部選任程式;對檔案材料明顯造假存疑的,暫停幹部選任程式,將其定為重點調查對象,依紀依規調查處理,確保幹部選任程式精準有效。(孫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