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價收手機卡、銀行卡,不想賣可租,50-200元/天秒結,請加微信……”
只要將自己的手機卡、銀行卡出售或者出租,不用做任何事情,就可以獲得可觀的報酬……真有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情嗎?
近年來,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部分群眾由於法治觀念淡薄,已淪為了非法買賣“兩卡”的犯罪“工具人”。
在利益誘惑面前,有的群眾迷失方向,一步步陷入違法犯罪泥潭,從辦卡、賣卡發展到組織收卡、販卡,成為潛伏在群眾中的“卡商”。他們不僅出售自己的銀行卡,還招攬其他群眾出售手機卡、銀行卡。這些銀行卡經過層層週轉,落入到詐騙人員等犯罪分子手中,用於流轉非法資金,危害不容小覷。
為嚴厲打擊“兩卡”違法犯罪,斬斷犯罪條鏈,有效遏制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高發態勢,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的財産安全,自國務院、公安部組織召開全國“斷卡”行動部署會以來,樂山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擎利劍、出重拳,向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違法犯罪發起淩厲攻勢。
自2022年12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騙法》實施以來,僅樂山沐川縣一地,就依法對42名涉嫌“兩卡”違法的嫌疑人進行了相應的處罰,以實際行動守護了群眾“錢袋子”。 (樂山市公安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