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晚,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隊在開展春運後期交通安保夜查統一行動時,查獲一男子不僅無證駕駛,而且駕駛的小型轎車還存在超員的違法行為。
當晚20時48分許,大隊教導員唐宇霄帶領眉山警務室民警王昊、輔警周瑞發在G0512成樂高速眉山收費站開展春運後期交通安保夜查統一行動,一輛川A344××小型轎車突然在卡點前方停下,引起了執勤民警的注意。經過酒精檢測,駕車男子陳某某沒有酒駕嫌疑,當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時,他竟説自己沒帶駕駛證。通過檢查,民警發現陳某某所駕車輛核載5人,實載6人,存在超員的違法行為。民警根據陳某某提供的身份證號碼進行查詢,發現他的駕駛證2018年3月已到有效期,處於登出狀態。民警詢問他是否更換機動車駕駛證,他稱自己平時一直很忙,就忘了去換領駕駛證。由於陳某某的疏忽大意一直未換證,導致駕駛證已超期近5年被自動登出,屬於無證駕駛。面對鐵證,陳某某承認了自己無證駕駛的事實,並稱當天與9位朋友駕駛2台車到眉山水街玩耍,當晚他和其中5位朋友要返回成都大邑,他認為夜間高速公路應該沒有交警檢查,便不顧交通安全,在明知自己駕駛證被登出不能駕駛機動車、車輛超員的情況下,卻自告奮勇駕車返回大邑,哪知準備進站時,卻被交警逮住了。
民警責令陳某某對車上超員乘客進行了轉運,讓車上有駕駛證的乘客駕駛當事車輛,並對他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告知其無證駕駛和超員違法的危害性,陳某某表示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行為很愚蠢,今後一定吸取教訓。隨後,民警對陳某某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含)未達到50%的違法行為開具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他將面臨法律的嚴懲。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駕駛證不是一考保終身,請廣大駕駛人在初次拿到駕駛證後,注重查看有效期限,避免因逾期未換證給自己帶來麻煩。無證駕駛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是重大交通安全隱患之一,對自己及他人的行車安全構成很大威脅,切勿存在僥倖心理。同時提醒廣大群眾不要乘坐違法車輛、超員車輛,確保出行安全。(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