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週知,無證駕駛害人害己,在未取得駕駛證時是不能駕車上路的。2月4日正月十四,犍為一小夥無證駕駛到樂山見女友,剛下高速就被查。
當日11時5分許,按照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節後春運交通安保工作的統一安排部署,四大隊樂山警務室民警在成樂高速樂山收費站設卡執勤,在對一輛川L籍小型汽車進行例行檢查時,民警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及行駛證,男子卻神情緊張,稱自己有駕駛證但未隨身攜帶。民警要求其出示身份證,通過該駕駛人出示的身份證在公安網上查詢,未查到任何駕駛證資訊,於是將查詢結果給駕駛人周某某查看,鐵證面前周某某啞口無言,承認了無證駕駛的違法事實。經了解,周某某是犍為縣人,他報考駕照剛考過了科目二,當日駕車到樂山見女友,以為過節期間不會有交警檢查,自認為駕駛技術還不錯,所以就抱著僥倖心理開車上了路,沒想到剛下高速還是被執勤交警現場查獲。民警對周某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並對其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開具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周某某無證開車去見女友的行為,將付出嚴重的代價。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廣大群眾,無證駕駛是非常危險的交通違法行為,不僅對自身安全不負責,也是對他人安全的不負責。無證駕駛嚴重擾亂道路通行秩序,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被查處後將面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請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安全文明出行。(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