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衛士,使命必達。近日,道孚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成功破獲一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案件,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
據悉,道孚縣公安局瓦日派出所民警在開展日常巡邏時發現:在甲斯孔鄉洛須瑪村的一片林區內設有臨時居住棚和部分捕獵工具,疑似有人盜獵野生動物。接到線索後,道孚縣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案組對現場進行布控。
10月15日一早,瓦日派出所和特巡警大隊先行趕往疑似嫌疑人出沒地。由於案發地區海拔近4000米,山高路險,又有湍急河流,但擋不住參戰民輔警勇往直前的步伐。經過一天的連續奮戰和搜尋,當日下午,在甲斯孔鄉洛須瑪村山上一個簡易窩棚裏,將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嫌疑人楊某全抓獲,並在其居住處查獲疑似林麝的肉製品18.4斤。
經審訊,阿壩州小金縣籍犯罪嫌疑人楊某全如實供述了其為獲取價格高昂的麝香,在當地村民土某的協助下,在山林中安放自製的鋼絲獵套,于10月14日套獲一隻雌性林麝。經過在林區進一步仔細搜查,發現楊某全安放的獵套30余個,疑似林麝皮一張。次日,另外一名嫌疑人土某也迫於壓力投案。
16日,森警大隊王海波、多吉、邊青多吉、李學勇等一行帶嫌疑人楊某全到案發地指認現場。途中,再次遇見冰河,看著都冷,民警依然趟冰河涉水前往。由於高原已進入深秋時節,河水裏的溫度零下幾度,走在河流中有沁入骨髓的冰冷,感覺當時腳都要斷了。據森警大隊長王海波介紹,逢山開路,遇水搭橋,踏冰臥雪,這就是雪域高原森警工作的日常。雖然很苦很累,但可以守望家鄉的美好就很幸福,他為有這樣一支可敬的戰友們而自豪。(楊志軍)
法律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
【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産。
【非法狩獵罪】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