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龍公安:交通肇事勿僥倖,駕車撞牛逃不脫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3-09-07 12:54:27 編輯:余淑萍 點擊:
遇到交通事故,首先要做的是救助傷者,及時報警等待處理。然而,總有人心存僥倖,發生交通事故後一逃了之。殊不知這種行為已嚴重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9月5日20時許,新龍縣公安局通宵派出所在日常巡邏中發現,轄區314省道(朗珠)段,疑似一輛小型普通汽車撞倒一頭牛後逃逸,經現場勘查、摸排走訪,巡邏民輔警很快確定嫌疑車行動軌跡,當即出動警力並聯繫公路沿線的博美派出所協同攔截。最終,距事發不到半小時,派出所民輔警便將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車輛駕駛員成功擋獲。

經查,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當事人白某(男,現年21歲,新龍縣人)對其9月5日20時許駕車在國道314通宵鎮朗珠路段撞倒一頭牛後,害怕擔責賠償,遂心存僥倖駕車逃逸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為維護法律權威和社會公平正義,派出所民警第一時間組織肇事方和受害方座談協商,在辦案民輔警法與理的宣講教育中,違法行為人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行為,並與受害方達成賠償協議。

同時,違法行為人白某實施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産損失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派出所已依法移交交警大隊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肇事逃逸的不同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並處15日以下拘留。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明確,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駕駛證記12分。
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民警提示
牧區行車,經常存在牲畜出入道路或臨路放牧情況,道路通行情況更為複雜,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
駕駛人在駕車經過農牧區道路時,注意力必須高度集中,特別是夜間行車切勿超速行駛、強行超車、濫用燈光,在路況不明或發現疑似牲畜或其他影響通行的情況時,一定要減速慢行,不要急剎車,合理調整燈光,隨時準備制動,採取正確防範措施,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其次,一旦發生碰撞牲畜的交通事故,及時報警求助,切莫驚慌、切勿逃逸。同時,也提醒和呼籲廣大農牧民群眾,選擇安全區域進行放牧,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加強自我防範意識,確保自身財産安全,共同營造安全、平穩的道路交通環境。(新龍縣公安局  任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