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順慶區法院:妨礙法院執行 罰款1萬元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3-09-20 13:36:16 編輯:楊仁昌 點擊:
近日,順慶區法院依法對一起未按法律規定配合調查並妨礙幹警執行職務的行為作出罰款1萬元處罰。 
案件詳情
順慶區法院依法執行某電器實業有限公司與某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在執行過程中,法院幹警前往某社區調查案件相關情況。
“我們是在執行公務,請配合法院開展執行調查工作。”在法院幹警説明來意,並出示證件後,社區書記黃某卻拒絕協助法院幹警進行調查,不配合製作筆錄,並與社區工作人員圍堵、推搡法院幹警。
法院認為,黃某的行為嚴重妨礙執行工作正常進行,情節惡劣,應當予以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順慶區法院依法對黃某作出了罰款10000元的處罰。
法官説法
執行是法院執行幹警根據法律規定,按照法定程式履行職務的行為,具有國家強制性。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主動配合協助司法機關履行職務,不得拒絕協助,更不得妨礙阻撓法院幹警履行職務。切勿因一時衝動不計後果,挑戰司法權威,否則必將受到法律嚴懲。(魏川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