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營山縣法院:煉製售賣“老油” 串串店老闆獲刑罰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3-06-29 09:40:55 編輯:楊仁昌 點擊:
近日,營山縣法院審結一起生産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告人鄭某使用餐廚廢棄油脂熬製成“老油”並銷售給顧客食用,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同時宣告禁止令,判決支付賠償金,責令公開賠禮道歉。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鄭某為了降低經營成本、提升串串口感,自2022年3月15日起安排服務員在顧客就餐後將食用過的串串鍋底收集到廚房,加工製作成“老油”,按照28元/鍋的價格重新銷售給顧客食用。
2022年4月11日,營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營山縣公安局對鄭某經營的串串店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在該店廚房內查獲一不銹鋼大桶,桶內裝有已熬製好的“老油”和一把鋼勺,經稱重為51.95kg(含桶及桶內勺子的重量)。此外,還查獲了熬製“老油”所使用的不銹鋼鍋、油盆、漏勺、水瓢等工具以及記載有“老油”鍋底銷售數額的收銀系統。
營山縣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鄭某使用餐廚廢棄油脂熬製成“老油”並銷售給顧客食用,屬於在生産、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侵犯國家對食品衛生的管理制度和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構成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鄭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退繳違法所得,可從輕處罰。同時,禁止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與食品生産、銷售有關的活動,責令被告人鄭某支付違法所得10倍數額賠償金,並在省級媒體上對案涉串串店的消費者公開賠禮道歉。
法官提醒:民以食為天,食以質當先。食品關係到千家萬戶的身體健康和安全問題,但一些商家在利潤的驅使下仍冒險繼續提煉油脂。在本案中,新增了對生産者從業禁止、支付賠償金、公開賠禮道歉等處罰措施,有利於引導正確經營觀念,推動消費市場誠信有序發展。商家應加強運營管理、誠信經營,把食品安全和品質永遠放在第一位。消費者也可自行對消費不合格食品、商品提出民事賠償。(黃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