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南充市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高品質發展、對外開放暨第二屆南商大會召開。從會上獲悉,《南充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政策措施》將從2023年5月28日起施行。南充出臺《南充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政策措施》,在助企紓困解難、助推轉型升級、助力品牌創建、助拓市場開發等方面採取了16條措施,以此推動民營經濟高品質發展。
這16條措施包容萬千,幹貨滿滿。對於民營企業家們普遍關心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南充一方面加強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援,將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提升至30萬元,將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提升至400萬元,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賬戶管理費、年費、手續費等推出更加優惠的政策;另一方面鼓勵開展直接融資,對首次實現債券和資産證券化融資(含在境外主要資本市場發債並調回南充使用)的南充市非金融民營企業,給予發債主體80萬元一次性費用補助。
南充推動減輕發展負擔,降低生産成本,為民營企業創建更加寬廣生存環境,讓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共用紅利。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對暫時繳費確有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申請審核通過後,實行欠費6個月緩繳期內不停水、不停電、不停氣,並減免在此期間産生的欠費違約金。
南充還將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全面實行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全程代辦”“一件事一次辦” ,實施“綜窗改革”攻堅和市場主體遷移“無障礙一次辦”改革,推進經開區、工業園區政務服務分中心建設,讓民營企業辦事“最多跑一次”;在工程建設、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領域建立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和分級標準,實行分級分類監管,推行分類檢查目錄和“不予、免予、減輕、從輕、從重”處罰五張清單,精準高效監管執法。(李彬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