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全區燃氣具産品品質安全監管,保障燃氣具品質,近日,納溪區市場監管局組織區內各鎮(街道)燃氣具銷售單位代表召開集中約談會,就燃氣具銷售單位落實品質安全主體責任進行約談。
會上,納溪區市場監管局副局長邱瑜就實際經營中燃氣具銷售單位如何落實品質安全主體責任作出工作要求,並結合《工業産品銷售單位落實品質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令第76號)的要求和罰則,對燃氣具銷售單位作出必須落實品質安全主體責任的提醒。
會議要求燃氣具銷售者因當圍繞産品是否具有“3C”認證、是否具有熄火保護裝置、是否具有完整標識、是否執行最新國家標準、供貨方是否具有相應資質等方面做好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工作,並鼓勵銷售者通過手機用“酒城e市監”系統開展落實燃氣具品質安全責任資訊錄入。
下一步,納溪區市場監管局將對會議要求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進行查處。(任建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