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敘永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投訴,敘永縣某通訊經營部銷售的部分商品涉嫌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執法人員立即前往現場調查。
經查,該通訊經營部進購“OPPO超級閃充數據線”“VIVO閃充數據線3A”等35種商品進行銷售。執法人員通過外觀辨認(鑒定),上述産品與維沃廣東行動通訊有限公司出廠産品外包裝有明顯區別,結合投訴人委託的維權人員提供的鑒定材料,確認上述産品非維沃廣東行動通訊有限公司生産的原裝正品。該經營部銷售的“OPPO超級閃充數據線”“VIVO閃充數據線3A”等35種商品均屬假冒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産品,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的規定。
目前,敘永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相關規定,沒收該通訊經營部35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全部商品,並對該通訊經營部立案處罰。(敘永縣市場監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