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為持續深入開展醇基液體燃料安全監管專項整治,從源頭上嚴防因醇基液體燃料品質問題造成安全生産事故和誤食中毒事件發生,1月12日,瀘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召開了醇基液體燃料品質安全警示約談會暨醇基液體燃料品質安全監管工作會。
會議通報了吉林省長春市2022年“9.28”重特大火災事故以及近年以來誤食醇基液體燃料有關事件情況,總結了近期瀘州市醇基液體燃料品質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
會上對醇基液體燃料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了集體約談,要求全市醇基液體燃料生産經營企業要以納溪豐樂“3.23”、吉林省長春“9.28”等事件事故案例為鑒,嚴格遵守《産品品質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牢固樹立産品品質安全主體責任意識,自覺履行法定義務,不向未經許可違法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産、經營活動的企業採購危險化學品,不向無證無照的非法經營者銷售醇基液體燃料,堅決按照瀘州市政府和市安委會要求做到醇基液體燃料有色化、包裝容器專用化、産品標識規範化,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
會議要求各區縣市場監管局在春節前後要再組織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和執法檢查行動,重點檢查相關企業是否嚴格落實産品有色化、包裝容器專用化、産品標識規範化的要求,産品是否檢驗合格後出廠。對未嚴格落實産品“三化”要求的,一律採取措施依法處置,不得流入市場。對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堅決動真碰硬,嚴格執法嚴厲處罰,始終保持嚴厲打擊醇基液體燃料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瀘州市市場監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