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是電取暖器産品使用的高峰期,為有效預防因電取暖器産品品質問題造成的各種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近日,瀘州市納溪區市場監管局開展電取暖器産品品質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專項檢查。
執法人員深入到轄區內超市、個體經營店面進行檢查,將取暖器、暖水袋等常用電熱産品作為重點檢查對象。對經營者的經營資格、電取暖器的産品標誌、生産許可證、“3C”品質認證標誌、檢驗合格證及經營者證照是否齊全、是否建立和執行進貨驗收制度等進行了詳細檢查。
檢查中發現,部分電取暖器“無充電安全彈性支架連接器、無內置保護裝置”,存在安全隱患,執法人員根據瀘州市市場監管局《關於推進包容審慎監管支援市場主體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精神,採取“教育指導為主”的柔性執法措施,督促指導經營者下架不符合標準的産品,全面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執法。
下一步,納溪區市場監管局將緊緊圍繞“2023年春雷行動”主題,緊盯春節期間市場監管領域風險隱患和違法行為易發高發情形,加大監管執法力度,繼續著力整治冬季取暖設備等重點工業産品品質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切實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和經營市場的良好秩序,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