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陽市印發《關於實施德陽市醫保支援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改革措施的通知》,推出二十條具體措施,明確在醫保定點、項目調整、醫保報銷、中藥價格、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全方位多維度給予中醫藥政策支援,充分發揮醫保政策引導、杠桿調節和醫保基金的基礎保障支撐、戰略購買作用,全力支援德陽市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第一大利好: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藥機構納入醫保定點
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中藥零售藥店等納入醫保協議管理;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定點中醫醫療機構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範圍;按規定將三級公立中醫醫療機構納入首診醫院,適當降低中醫醫療機構住院和門診特殊疾病治療起付標準;將符合條件的具有中醫藥健康養老特色的醫養結合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安寧療護中心等)納入醫保協議管理。
第二大利好:新增豐富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及時調整項目價格
支援中醫創新技術,為德陽市公立醫療機構申報新增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簡化初審程式,開闢綠色通道;完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調價評估,符合調價條件的穩妥有序做好價格調整,對體現中醫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中醫服務項目予以扶持,優先將功能療效明顯、患者廣泛接受、特色優勢突出、應用歷史悠久,成本和價格明顯偏離的中醫(民族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調價範圍;支援公立醫療機構開展中醫特需醫療服務,由醫療機構自主制定收費標準。
第三大利好:支援中醫藥費用按規定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將符合條件的中醫線上復診、藥品等中醫藥費用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支援醫療機構中藥製劑使用,醫保目錄內的醫療機構中藥製劑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調劑範圍內使用的,可按程式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及時將療效確切、價格適宜、安全有效,體現中醫特色優勢的中醫診療項目(含治療性康復項目)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對規範使用中醫醫療服務項目,不設置項目次數及其他不合理限制,保障參保群眾享受傳統中醫診療服務的可及性。
第四大利好:允許中藥飲片按一定比例加成銷售和中藥自製劑自主定價
落實國家或省際聯盟組織開展的中成藥帶量採購,促進中成藥生産企業高品質發展;對公立醫療機構從正規渠道採購的中藥飲片,允許按照購進價格順加不超25%進行銷售;醫療機構炮製使用的中藥飲片、配製的中藥製劑實行自主定價。
第五大利好:DIP支付方式改革對中醫藥傾斜
在確定DIP付費基金總額預算方案時,加大對公立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中醫藥服務的支援力度;推進中醫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在DIP模式下,遴選符合德陽市實際的中醫優勢病種適當進行結算分值加成,遴選中醫康復病種實行按床日付費,探索推進中醫按療效價值付費,對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適當提高DIP 調節比例。
據悉,近年來,德陽市因地制宜,綜合立體施策,持續助力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2019年以來,累計動態調整53項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平均價格調增幅度達32%。2021年在DIP支付方式改革中確定19個中醫優勢病種加成5%分值,對符合條件的中醫類醫院DIP調節金分擔比例上調5%。2022年新增11個中醫優勢病種。(張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