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東區聚焦老舊小區治理中組織不強、機制不順、力量不夠等問題,通過整合組織資源、發揮組織優勢,制定出臺《黨建工作服務保障城市更新八條措施》,以建強“三類組織”、健全“三項機制”、整合“三種力量”為抓手,強化黨建引領老舊小區治理推動城市更新,不斷完善黨領導下的基層治理格局,讓人民群眾享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
建強“三類組織”,著力解決基層治理中黨的領導弱化、自治組織缺位問題
全覆蓋組建小區黨組織。持續深化“支部建在小區、組織覆蓋樓棟、黨員聯繫家庭”基層黨建體系,全面搭建“小區黨支部+樓院黨小組+黨員中心戶”組織矩陣,結合區域特點、管理方式、黨員人數等實際情況,推動小區應建盡建黨組織,實現覆蓋率100%。
分類引建群眾自治組織。啟動業委會(自管委)“攻堅突破年”行動,全面加強黨對業委會(自管委)的領導,推動黨支部主導封閉式小區業委會覆蓋率達到70%以上、開放式小區自管委覆蓋率達到50%以上,將業委會(自管委)組建情況納入街道(鎮)黨(工)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實行量化考核。
規範成立物業管理組織。針對物業矛盾突出問題,全覆蓋設立街道、社區物業管理機構,探索建立物業服務考核評價及第三方評估制度,制定物業企業服務承諾9條和黨建聯盟盟約7條,規範物業經營活動,提供專業性強、契合度高的物業服務,群眾滿意度達98.7%。鼓勵支援社區創辦社會企業參與物業管理服務、城市更新、康養服務、養老助困等項目,所得盈利反哺社區服務或公益事業,切實增強社區造血功能,讓居民樂享社區經濟發展之“果”。全區共成立社會企業18家,年收入突破120萬元,將所得盈利的70萬元投入基建、醫療、環境、衛生等各類公益事業,服務惠及轄區1200余戶居民,為46名居民解決就業問題。
健全“三項機制”,著力解決基層治理中難題久拖不決、工作效能不足問題
推行“三上三下”議事機制。為解決群眾議事靠“吼”、沒有章法等問題,創新“三上三下”群眾議事流程,即“一上一下”收集意見,清楚群眾所需;“二上二下”醞釀方案,引導群眾參與;“三上三下”審議決策,統一群眾思想。今年以來,針對新一輪23個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召開壩壩會及民主懇談會157場次,協調21個部門(單位)開展議事共商12次,徵求群眾意見308條。
強化“區域聯合”黨建機制。組建老舊小區改造和城市更新專項工作綜合黨委,將街道、社區、老舊小區改造和城市更新工作專班辦公室、駐區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力量擰成一股繩,實現資源共用、問題共商、項目共推,以黨建聯盟助推城市更新跑出“加速度”。綜合黨委通過召開協調會17次,研究解決項目攻堅突出問題31個。
建立“考核激勵”評價機制。實施黨建工作服務保障城市更新項目化推進,制定責任清單,明確26個部門(單位)職責分工,形成21項具體目標任務,將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各單位年度班子考核和目標績效考核。健全激勵機制,每年“以獎代補”給予30萬元黨建經費支援基層治理創新,以考核和激勵雙向倒逼責任單位狠抓落實。
整合“三種力量”,著力解決基層治理人才短缺、力量不足問題
優化“雙報到”力量。調整優化機關企事業單位報到社區,圍繞社區需求、資源、項目“三張清單”,推動組織聯建、資源下沉,充分調動“雙報到”單位和黨員資源服務項目攻堅。建立“雙報到”志願服務積分制管理臺賬,完善“雙報到”服務社區紀實、反饋、評價系列工作機制,將服務情況反饋作為黨員幹部“八小時之外”政治素質考察、年度考核、評先評優、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據。市、區兩級120個單位4105名在職黨員向社區報到參與基層治理,為社區爭取民生項目38個、資金5021.5萬元,惠及全區12.5萬居民群眾。
發揮骨幹力量。選派6名派出所所長兼任街道黨工委委員、40名民警擔任社區“兩委”副職,落實民警“坐班制”。選派10名機關年輕黨員幹部擔任第一書記到城市更新重點項目一線蹲苗歷練,以黨建帶團建促進1270名高校學生加入志願服務隊伍,實現攻堅力量由“單兵作戰”向“兵團出擊”躍遷。
下沉執法力量。用好全域智慧聯動中心平臺,完善“街呼區應、上下聯動”機制,統籌綜執、市監、司法、農交水、文廣旅等125名執法人員下沉社區,形成“一支隊伍管執法、一個號碼管服務”治理格局,依法查處違章經營、拆除亂搭亂建、綜合環境治理、調處矛盾糾紛等30余件,為開展老舊小區改造推進城市更新工作保駕護航。(王康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