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量化履職指數 提升幹部評價科學性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12-16 17:21:01 編輯:王衛東 點擊:
峨眉山市堅持改革完善幹部考核評價制度,按照“系統性、科學性、時效性、可比性”原則,堅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實績與評價相結合、一時與一貫相結合,科學構建履職綜合指數評定體系。
評定對象“模組化”。堅持考核向“一把手”聚焦,將全市66名評定對象,根據單位屬性、特點和主責主業,分鄉鎮(街道),“四大辦”、常委部門及法檢“兩院”,政府工作部門,群團組織,市屬國有企業5大類進行評定考核、分類排名,既要牢牢抓住“一把手”關鍵少數,又要督促“一把手”落實好第一責任人職責,將主責主業牢牢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評定標準“數值化”。聚焦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設置決策部署落實、黨的建設、工作推進等6項一級指標,分解形成24項二級指標和99項三級指標,17個牽頭考評單位按照職責權重、工作難易賦予具體分值,每月量化計分。並實行月度指標調整機制,每月召開聯席會議,圍繞全市中心工作任務,對三級指標動態調整,公佈下月考評指標調整情況,確保考評對象工作始終緊扣中心大局。如,貫徹落實各級決策部署情況加減不超過3分;獲得各級表彰表揚或通報批評加減不超過3分;所屬幹部受到紀律處分,按照輕重程度扣減不超過5分等等。明確牽頭考評單位該項工作得分取其餘單位得分平均數,確保考評結果公平公正。
評定依據“具象化”。每月由牽頭考評單位根據評定對象當月“該幹什麼”“在幹什麼”“幹成了什麼”,依據三級指標體系提出初評建議並附加減分項依據,再由市委組織部核算終評,切實考准考實幹部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等表現情況。如,市公安局評獲“全國優秀公安局”,加3分;峨眉山生態環境局幹部違反會議紀律,扣0.3分等等,真正做到“見人見事”“一事一評”。(王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