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為縣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需求為導向,通過開展派駐執法機構改革,強化鎮村公有閒置資産盤活,優化幹部週轉房資源配置,不斷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治理水準,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
執法資源配置“整合化”。用足用活編制資源,調整設置國土資源所、自然資源所、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中隊等鄉鎮派駐機構領域3處,新增機構(隊伍)數量27個,3類派駐機構核定編制70名,匹配編外人員控制數53名。調整優化基層管理架構,明確派駐機構實行雙重管理,派駐人員編制、工資、職級職稱等由縣級職能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目標績效由駐地鄉鎮負責,賦予鄉鎮人事建議、綜合協調、要事參與等職權10余項,充分保障鄉鎮用人自主權。
鎮村資産盤活“精細化”。建立“鎮村自查+專班復核”清産核資機制,由鎮村對轄區內閒置資産現狀開展自查,縣國資局會同農業農村局等7個部門組成工作專班進行復核,明確資産權屬和管理責任,全縣共清理鎮村閒置公有資産296宗12.5萬餘平方米。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從多元化便民服務、促進集體經濟發展、保障幹部週轉房等26個方面細化“九個一批”盤活舉措,通過轉辦、調整、改建、擴建等形式盤活全縣閒置國有資産85宗47272.52平方米、村級閒置資産178宗70569平方米。
幹部週轉保障“規範化”。充分考慮合併鄉鎮幹部實際需求,結合閒置資産現狀,通過社會租賃、維修改造、新建、購置等方式,完成羅城鎮、大興鎮試點幹部週轉房建設1970平方米,共解決69名鄉鎮幹部值班、休息無住宿的問題。積極推進週轉房建設管理,按照“只住不售、週轉使用”原則,制定鄉鎮幹部週轉房管理辦法,明確週轉房産權、申請條件、分配原則、管理使用、退出條件等,落實所屬鄉鎮運作維護責任,推動幹部週轉房規範化管理。(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