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兩項改革“後半篇”文章,樂山市沙灣區運用屬地、法定、賦權“三張清單”規範鎮(街道)權力運作,建立起權責一致的基層治理職能體系。
用好屬地事項清單,確保權責明晰。聚焦黨務公開、政務公開、社會治理、民生保障、應急管理等109項重點事項,編制《樂山市沙灣區鎮(街道)屬地事項責任清單》,明晰鎮(街道)的主體責任或配合責任,作為區鎮兩級履職、監管和問責的重要依據。強化剛性要求,健全屬地事項清單準入制度,清單之外無“屬地管理”事項,確需交由鎮(街道)承擔的臨時性、階段性職責和工作任務,須徵求鎮(街道)意見並報區委、區政府審核批准後實施。
用實法定權力清單,確保依法行政。全面梳理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規定,形成包含規劃建設、教育、交通等8個領域117項具體事項的法定行政權力清單,從權力類型和名稱、法律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等方面編制鎮(街道)依法履職“説明書”,並納入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管理,規範權力運作,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用活擴權賦能清單,確保權責匹配。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則,分兩批向鎮(街道)賦予縣級行政權力事項121項,解決鎮(街道)責大權小、權責不匹配等問題,實行“兜底負責”機制,指導督促權力下放部門做好下放權力事項的指導、培訓和監督等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設為抓手,推進“兩單”融合,制定《樂山市沙灣區鎮(街道)行政權力和責任清單》,實現鎮(街道)權責清單標準化規範化。(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