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艷梅,女,中國共産黨黨員,碩士研究生學歷,2014年10月參加工作即進入峨眉山市人民檢察院,現任峨眉山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三級檢察官。從檢八年來,以“致上金頂”黨建精神為指引,切實發揮一名共産黨員的模範帶頭作用,踐行了檢察幹警的神聖職責。近年來,先後榮獲樂山市第五屆法律辯論對抗賽最佳辯手、樂山市人民檢察院全市公訴標兵、峨眉山市人民檢察院優秀共産黨員、先進工作者等榮譽,所在的“10.29”案辦案組被記三等功辦案組。
司法為民踐初心。2014年,懷揣著對檢察事業的熱愛進入峨眉山市人民檢察院。八年來,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敬業奉獻,無悔追求。工作至今,辦理各類刑事案件五百餘件,無一錯案。工作中,一直秉持著最樸素的職業信念:“我們作為執法者,不能冤枉一個好人,但也絕不放過一個壞人”。始終懷著強烈的職業責任感維護法律的尊嚴。
在辦理一起零口供的重大毒品案件過程中,廖艷梅主動放棄休息時間,加班查閱卷宗材料。通過細緻審查證據,制定詳細的補充偵查提綱,引導公安機關全面收集、完善、固定證據。從證人證言、手機通話及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組織辨認等入手,確認犯罪嫌疑人販賣毒品的犯罪事實,最終該嫌疑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廖艷梅以實際行動讓人民群眾從身邊小案感受到司法溫暖。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作為家中頂梁柱的被害人因交通事故致重傷二級,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一家人也隨之失去了經濟來源,生活陷入窘境。她了解到這一情況後,多次驅車前往受害人位於羅目鎮和平村的家中,對受害人及其親屬進行走訪慰問,幫助其重燃對生活的希望。同時,克服就案辦案的慣性思維,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最大限度維護被害人及家屬的權益,也使犯罪嫌疑人能夠從內心深處認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化解了雙方矛盾。最終,犯罪嫌疑人主動賠償受害人各項損失共計232000元,受害人及家屬對犯罪嫌疑人表示諒解。
刑事檢察增質效。新時代,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都有了更高的要求。廖艷梅勇於擔當重任,積極應對檢察工作面臨的新挑戰、新問題。
2017年,辦理了四川森某某綠化園林工程有限公司、陳某書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該案集資參與人共計360余人,涉案犯罪數額1220.4652萬,涉及重慶市江津區、四川省宜賓市等6個地區,影響面廣、關乎社會穩定。在辦理該案過程中,克服了涉案公司無會計賬目,無對公賬戶,涉案區域廣,資金來往複雜給案件辦理帶來的難度,並不斷突破自身審計和會計知識的局限,通過反覆比對銀行流水、研究審計報告,明確了涉案資金走向,確認本案犯罪事實。同時,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充分發揮法律監督的職能,深入挖掘漏罪。發現該案尚有涉及外地的7筆犯罪事實未移送審查起訴,通過與公安機關的協調配合,僅通過一次退回補充偵查就完成相應證據的補充。在面對沉重辦案壓力的同時,耐心接待來訪群眾,加強釋法説理,化解矛盾糾紛,減少了不必要的陳情。最終,本案起訴至法院的被告單位及被告每人平均獲得了有罪判決,起訴認定的金額全部得到了法院的支援。該案也成功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七批指導性案例適用指引》。
2020年春節前夕,新冠肺炎疫情來勢洶洶。2020年2月1日,提前介入峨眉山市公安局立案偵查的1.26生産、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案。口罩,在疫情防控的緊要關頭,無疑是老百姓心中最大的名聲。疫情就是命令,辦案就是責任。如何在最短時間內掌握案情,給公安機關提出明確的偵查建議,是擺在廖艷梅面前的一道難題。她迅速前往峨眉山市疾控中心,對涉案口罩一一清單、核實,向公安機關了解調查取證情況。經過努力,短短1天時間,便對案件有了準確定性,按照法律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提出收集、固定證據的意見。最終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第一時間監督公安機關撤案,依法處置涉案口罩,為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産貢獻檢察力量。該案被評為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六批全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全國檢察機關優秀立案監督案例。
青年服務展風采。奮鬥是青春最亮麗的底色,實幹是青年最有效的磨礪。廖艷梅帶領“未藍”團隊發揮首創精神,展現青年風采。創建青年志願服務隊,紮實開展疫情防控、法治宣傳、脫貧攻堅等志願服務活動,“未藍”志願服務項目入選四川省志願服務基金會“網際網路+學雷鋒種子項目”。聯合市民政局、市婦聯制定“護童聯絡員”協作機制,建成樂山市首個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室,探索推行檢警協作新模式,未成年人綜合保護質效顯著提升。自製布偶劇《藍藍猴奇遇記》,獲第五屆平安中國看四川“三微”比賽優秀作品獎、全省檢察機關禁毒“雲端微普法”優秀作品,創作沙畫微視頻《罌粟花的自白》被省檢察院評為精品課件。
奮鬥的青春最美麗。立足新時代,邁步新征程。廖艷梅將以更加昂揚的鬥志、更加有力的舉措、更加務實的作風,踔厲奮發、勇毅前行,走好新時代的“趕考之路”,為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貢獻青年檢察力量。(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