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四川省、樂山市關於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要求,創新體制機制,強化隊伍素質,提升執法效能,不斷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向縱深發展。
一是橫向到邊。採取“1+4”先行模式,在原城市管理職責基礎上,將市場監管、農業、文化旅遊、交通運輸領域執法權統一劃轉到綜合行政執法局。勞動保障、應急、自然資源、衛生健康、水務等5個行業內單設的行業執法隊伍與主管部門實行“局隊合一”體制。破除體制壁壘,實現景城執法力量一體聯動,有效解決景區執法難題,推動景區執法提檔升級。
二是縱向到底。在法定執法權基礎上,賦予鄉鎮(街道)接得住、用得好的縣級執法權,為基層工作開展提供有力支撐。推動執法力量向基層傾斜,在鄉鎮(街道)設置11支執法中隊,變“分領域執法”為“分區域執法”,打破了執法隊伍條塊限制,人員力量全面下沉。鄉鎮(街道)統一設置綜合執法辦公室,明確專職人員不低於2名,統籌一線執法工作,確保執法力量覆蓋基層方方面面。
三是上下聯動。印發《峨眉山市綜合行政執法協作管理規定(試行)》,健全縣鄉綜合行政執法協調配合機制,落實縣級部門行業管理主體責任。建立綜合行政執法聯席會議制度,對涉及多個部門或專業性較強的執法事項,建立鄉鎮(街道)綜合執法統一指揮調度機制,由鄉鎮統一指揮調度,開展聯合執法。(胡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