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駕“駛”不得 男子四兩白酒下肚,第二天中午開車被查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9-08 17:10:48 編輯:王衛東 點擊:
有話道,喝酒不僅有可能誤事還可能“惹事”。有部分駕駛員對於“隔夜酒駕”的危害不甚了解,晚上喝了酒,第二天還堅持開車上路。這不,來自樂山的男子張某,頭天晚上喝了四兩白酒,第二天開車上高速,結果下高速的時候被公安機關查個正著,自己的駕駛證也遭“耍脫”。
根據全國公安機關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統一行動部署,2022年9月1日,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十大隊的民警在G4216蓉麗高速沐川南收費站開展勤務工作。上午11時許,民警通過測速終端發現一輛車牌號為川L的黑色越野車在限速80的隧道路段涉嫌超速20%以上。當該車下高速被民警攔截進行盤問時,在駕駛員身上聞到一股濃烈的酒味,於是立即要求該男子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測。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駕駛員張某的酒精含量為27mg/100mL,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此時張某連聲大呼“冤枉”,原來,張某,樂山人,自述8月31日晚在樂山吃飯的時候飲用了四兩白酒,休息了一晚以後覺得自己已經酒醒了狀態“良好”,於是開車從樂山上高速到沐川辦事,結果一下高速就被公安機關擋獲並查出酒駕。
對於張某飲酒後駕車以及超速的兩項違法行為,民警現場進行了批評教育,科普了隔夜酒駕的危害,並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張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以及超速20%以上兩項違法行為將面臨2000元以下罰款,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的嚴厲處罰。同時因其實施了兩項違法行為,機動車駕駛證還將一次性記18分。
高速公安提醒:超速和酒駕都是非常危險的違法行為,嚴重危害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産安全。衡量是否構成酒駕、醉駕並非以喝酒的間隔時間為標準,而是公安機關根據酒精呼氣測試結果、血樣酒精成分檢測結果等依據來認定,只要體內酒精含量超標,不論喝酒間隔時間長短,駕駛機動車依然屬於酒駕、醉駕。希望廣大駕駛員牢記“隔夜酒駕”的危害,勿以身試法。(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