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灣區立足全面從嚴管理幹部的要求,持續加強幹部在社會團體、企業兼職工作管理,進一步紮緊制度籠子,著力推動幹部兼職管理規範化、制度化。
嚴格審批,健全乾部兼職審批把關機制。嚴格按規定審批在職幹部和退(離)休幹部在社團和企業兼職工作,明確不得在社團和企業領取薪酬、獎金、津貼等報酬的要求。幹部在社團或企業兼職各不得超過1個,所兼任職務實行任期制的,任期屆滿擬連任必須重新審批,連任不超過兩屆。現職幹部因工作崗位變動,不符合繼續兼職條件的,須在3個月內主動辭去兼任職務。
及時報備,健全乾部兼職動態報告機制。各兼職幹部所在單位及時將幹部在社會團體兼職變化情況報告至組織部,動態更新幹部兼職資訊,及時全面掌握幹部兼職情況。同時,建立幹部兼職情況年度報告制度,幹部本人每年將兼職期間的履職情況、是否取酬、職務消費和報銷有關工作費用等情況書面報告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全面掌握幹部兼職相關資訊,完善幹部兼職數據資訊臺賬。
嚴肅紀律,健全乾部兼職動態監管機制。把幹部兼職作為日常監督管理重要內容,常態化開展幹部兼職清查,對違規兼職、私自兼職的領導幹部,一經發現立即叫停,並責令辭去兼職,按照規定給予組織處理。對弄虛作假、偽造審批材料等取得審批甚至獲取不當利益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黃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