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沙灣區堅持巡察與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同步開展,持續改進方式方法,探索優化工作流程,形成從“問題搜尋—反饋—整改—‘回頭看’”的閉環式管理工作機制,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工作品質和水準。
有的放矢,在“怎麼查”上下功夫。握牢工作主動權,提前收集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受黨紀政務處分、信訪舉報等情況,全面掌握選人用人工作方面的基本要求,綜合分析研判,把準專項檢查的方向和重點,為順利推進專項檢查工作奠定基礎。制定《選人用人工作專項檢查實施方案》,注重對黨組織發揮領導和把關作用、激勵幹部擔當作為等方面情況的檢查,突出發現選人用人中的深層次問題和普遍性問題,並與巡察組發現問題同步反饋、整改,做到選人用人檢查與巡察工作同向發力、同頻共振。
精準發力,在“查什麼”上做文章。緊盯選人用人工作重要內容和關鍵環節,帶著問題查。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逐批查閱黨組(黨委)研判動議、推薦考察、會議研究等環節資料,把牢幹部選拔任用政策和程式執行標準;在幹部管理方面,查閱幹部請銷假審批表、因私出國(境)臺賬及證件、幹部兼職清理臺賬等記錄,強化幹部日常監督。有針對性地與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股室負責人和相關人員面對面談話,進一步掌握幹部隊伍建設、選人用人風氣、幹部在崗履職等情況。探索開展被巡察單位選人用人工作和幹部年度述職評議,重點關注評議結果較低的個人,視情開展提醒約談。
對症下藥,在“如何改”上出實招。全面歸納、深入分析幹部選任關鍵環節易發、頻發問題,在全區範圍內進行通報,督促各單位舉一反三、規範工作。堅持嚴字當頭,對巡察發現違反選人用人程式規定、幹部管理監督“寬鬆軟”等問題,區分問題情形和責任性質進行精準反饋。印發《區委巡察反饋選人用人問題整改監督辦法》,採取重點了解、集中督查和日常監督相結合的方式,對巡察問題反饋後整改時間1年及以上的被巡察單位進行“回頭看”,並將整改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幹部選拔任用重要依據,推動各級黨組織學規矩、守規矩、用規矩。(李宗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