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俗話叫“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酒駕的違法行為會面臨嚴重的懲罰,大部分曾經酒駕過的駕駛員都引以為戒,絕不再犯。但總有一些駕駛員“好了傷疤忘了痛”,抱著這樣或那樣的僥倖心理,二次酒駕上路行駛。來自沐川的男子劉某,才換了新的駕駛證沒幾天,因為和妻子吵了架,一氣之下竟酒後帶著5歲的孩子準備上高速,面對公安的盤查,還企圖謊稱自己是“吃了檳榔”矇混過關,最終沒有逃脫民警的火眼金睛,自己也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
根據全國公安機關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統一行動部署,2022年8月24日晚,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十大隊的民警在G4216蓉麗高速沐川南收費站開展夜查行動。21時10分,民警發現上高速方向,一輛車牌號為川L的白色小車形跡可疑,一副隨時準備掉頭“逃跑”的樣子,於是立即三人上前將其攔下盤問,只見駕駛員臉色通紅,身上有酒氣,存在飲酒後駕車的嫌疑。然後當民警詢問其是否飲酒的時候,駕駛員劉某竟説他沒有飲酒,只是才吃了檳榔。此時,民警從警務移動終端查詢到劉某曾因飲酒駕駛于2015年被查處過,這引起了現場人員的高度警覺。於是民警立即要求劉某下車接受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經現場檢測,其呼氣式酒精含量達43mg/100mL,達到飲酒標準,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由於劉某曾因飲酒駕駛被公安機關查處,此次行為已涉嫌構成二次酒駕。
此時,自知已經瞞不下去的劉某承認了自己的違法經過:原來,劉某,32歲,四川沐川縣人,2015年時曾因飲酒駕駛被沐川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處。24日晚劉某和妻子因感情不和吵架,情緒激動的劉某一氣之下,喝了一瓶啤酒就帶著5歲的孩子,準備開車從沐川南上站前往犍為。到了收費站入口發現前方公安正在盤查酒駕,劉某便慌慌張張準備逃跑,哪知被民警一眼識破查個正著。幸好是在上高速之前就被公安機關查處,否則氣頭上的劉某帶著孩子在高速公路上酒駕,後果不堪設想。
民警對劉某飲酒駕駛的違法行為予以了嚴厲的批評,並當場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劉某將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面臨2000元以下罰款,10日以下行政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嚴厲懲罰。這時民警注意到,劉某之前的駕駛證將於今年到期,他8月15日才申領了新的駕駛證,此次被查處,自己面臨罰款拘留不説,才換的駕駛證也要被吊銷。
高速公安提醒:不管兩次酒駕被查處的間隔時間有多久,只要被查出二次酒駕,當事人都要面臨拘留、吊銷駕駛證和罰款的處罰。近期高溫天氣持續,飲酒聚餐情況增多,請廣大駕駛員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法律紅線,守法平安出行。(龔恩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