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 高速公路事故發生及時處置需牢記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3-14 11:11:09 編輯:王衛東 點擊:
近年來,高速公路發生涉及因車輛故障或事故在行車道停車後未及時擺放警示標誌導致二次事故發生的案例屢見不鮮。很多駕駛人在發生事故後因為大意或不知道正確處置流程而沒有撤離,也沒有做好對後方來車的警示提醒。在高速公路上,由於車速過快或後車駕駛人分心、疲勞等原因,極易碰撞停在行車或應急車道內的車輛和人員,輕則造成人員受傷,重則引發連環追尾等惡性事故、致人死亡。
3月12日,董某駕駛川LQ***3號小型普通貨車運載大米由樂山往新民方向行駛。14時56分,該車行駛至G93成渝環線高速公路新民段時,因車輛左後輪爆胎,致使車輛失控與高速公路中央隔離護欄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駕駛員未及時報警也未在來車方向150米處擺放警示標誌,而是私自叫來車輛在行車道上轉運貨物。所幸三大隊巡邏警組發現並及時處置,未發生二次事故。事後民警對駕駛員進行了教育並依法進行處罰。
高速公路行車安全不容小視發生輕微交通事故或車輛故障後一定要牢記“九字警句”:“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
車靠邊。車輛在發生故障後,駕駛員應將故障車輛停靠到硬路肩內,開啟雙跳燈,在後方150米處擺放三角警示牌提醒後方來車。如果確實無法移動的,駕駛員也應做好上述安全警示措施。
人撤離。應急車道不是安全島,停在應急車道,危險離你依然不遠。車靠邊後要第一時間撤離到高速公路右側護欄外或中央隔離護欄內等待救援,視線一定要朝向後方來車方向,注意觀察來車動態,確保自身安全。
即報警。在做好必要安全警示措施及“車靠邊、人撤離”後,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報警求助。(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