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好春運交通安保攻堅戰,有效遏制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隊組織精幹力量開展週末酒駕集中整治行動,對酒駕等重點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零容忍、嚴打擊”的高壓態勢。近日,大隊民警在夜間集中整治行動中,先後查獲3名酒駕司機,及時消除了交通安全隱患。
2月18日22時24分許,正在G0512成樂高速夾江收費站開展春運夜查集中整治行動的樂山警務責任區民警發現一輛川A6E×××小型轎車有違法嫌疑,在對駕駛員檢查時聞到車內有酒氣飄出,於是對駕駛員彭某某現場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呼氣檢測,彭某某酒精含量達到61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經過民警詢問,駕駛員彭某某認為時值夜間,交警應該不會上路,就是上路管的也松。懷著這種僥倖心理,彭某某明知晚上喝酒後卻大膽駕車上路了,令他沒有想到的是被站口執勤民警逮個正著。
2月19日23時33分許,樂山警務責任區民警在夾江收費站執行查處酒駕任務時,一輛川TLB×××小型轎車駛出收費站,該車駕駛人張某某見前面有民警正在攔查車輛,想繞行已來不及了,便索性將車停在收費廣場邊上與坐在副駕駛位置的中年女子交換位置。“請出示證件檢查!”民警嚴肅地對張某某説。張某某卻反駁道:“我又沒有開車,怎麼要我出示證件。”民警告訴張某某,他與坐在副駕駛的女子調換位置全程被執法記錄儀記錄了下來,張某某一聽頓時像泄了氣的皮球,不再反駁了。接著,民警要求張某某接受酒精測試,張某某稱,自己並沒有喝酒,只是看到有交警檢查,心裏一時緊張,才調換的位置。經過民警一番教育,最後張某某接受了吹氣式酒精檢測儀呼氣檢測。經檢試,張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22mg/100ml,屬酒後駕駛機動車輛。在事實面前,張某某承認車是自己駕駛的,當晚他和朋友聚餐中喝了一瓶啤酒,大家玩了一會,他認為自己喝的啤酒早就散發了,便開車和家屬從雅安出發到樂山,誰料還是沒能躲過交警攔查。
2月20日21時56分許,樂山警務責任區民警在夾江收費站查獲一名駕駛川LD3×××小型汽車的酒駕男子楊某某。經過呼氣式酒精測試檢測,楊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70.6mg/100ml。“我平時能喝半斤白酒,今晚喝得不多,我感覺自己狀態還挺好。”被查獲後,楊某某對民警的訊問,自信滿滿。民警當即對楊某某進行了批評教育,“你都快喝成醉駕了,這還不叫多,你考慮過他人的生命財産安全嗎?”當得知自己因為酒駕要面臨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後,楊某某幡然悔悟,再三和民警説道:“考駕照時,我們都觀看了酒駕危害教育片,但時間一長,就把這些教育片都拋在了腦後,抱著僥倖心理,酒後開車,早知道我找個駕駛員開車,現在我都後悔死了!”
為有效遏制和減少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春運以來,大隊依託收費站、服務區開展查緝酒駕等道路嚴懲交通違法行為,取得了一系列戰果,營造了對酒駕“零容忍”的高壓態勢。(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