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2日14時7分,韓某某駕駛號牌為川LC9***號小型汽車沿峨眉山市金頂北路往太泉方向行駛,行駛至翡翠城小區外時,因拾取車內掉落物,操作失誤,導致車輛與道路中間的隔離護欄相撞,造成車輛及隔離護欄受損的交通事故。
正在道路前方處置另一起交通事故的民警發現後,趕至韓某某引發的事故現場進行勘察,事故民警在對韓某的“駕駛證”進行核查時,發現韓某某提供的駕駛證材質、字體存在諸多可疑之處,經資訊系統查詢,確認韓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所持駕駛證係偽造的假證。
經民警進一步調查:韓某某所開車輛是向朋友借的,當車行至翡翠城外時,看見前方有交警,以為是在檢查,心虛著急時將手機掉落在車內,拾取手機時車輛失控與隔離護欄相撞導致發生了交通事故。故作淡定的出示偽造的駕駛證,卻不料被執勤民警識破。韓某某2021年報考駕校學習,還未駕考畢業,因曾學習過開車,卻又遲遲未能拿到駕駛證,便上淘寶花了300元買了一本假駕駛證,便於自己開車。韓某某利用假駕駛證騙取朋友數次,直到發生此次交通事故,其無證、偽造駕駛證的違法事實才被揭穿。
事故發生後,韓某某也感到非常後悔,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交警部門對韓某某違法行為擬合併處拘留10日,罰款6000元,同時將買賣證件行為線索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法律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任何不經過考試、委託他人辦理或買賣的駕駛證,都是假證,使用偽造的駕駛證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胡荀 郭志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