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元宵節,親朋好友闔家團圓,聚餐飲酒增多,隨之而來的酒駕醉駕肇事風險上升,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財産安全。為了保障元宵節轄區群眾出行安全,交通秩序良好,創建平安交通環境,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六大隊放棄與家人團聚,持續依託收費站、服務區等陣地開展執法工作。2022年2月15日,執勤民警在眉山南收費站查獲一起涉嫌酒駕的交通違法行為。
2月15日21時50分許,六大隊執勤民警在眉山南收費站開展酒醉駕整治行動中,在對一輛川ZC68**號紅色轎車進行檢查時,駕駛員開窗的一瞬間,車內傳出濃烈的酒味。民警見狀立即示意駕駛員靠邊停車,隨即帶領駕駛員陳某到崗亭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進行測試,測試結果為陳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61mg/100ml,達到酒駕的標準,陳某對測試結果無異議。
經調查,陳某當日晚和朋友在彭山聚餐,其間喝了一杯紅酒,陳某認為自己酒量較好,加之自己只喝了一杯紅酒神志比較清醒,酒足飯飽後就開車從彭山區出發準備到東坡區廣濟鄉。本以為現在都晚上了警察不會查車,沒想到剛下高速就被查個正著。
民警對陳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指出酒後駕駛行為存在的危害性,使其真正認識到酒駕的嚴重性,陳某表示不該酒後駕駛車輛上路,更不該懷僥倖心理矇混過關,現在悔不當初。
最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陳某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嚴肅處罰。
高速公安提醒廣大駕駛員:生命無價、酒後禁駕,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守住安全紅線,對於酒、醉駕行為,公安部門將堅決做到“零容忍”,對發現的酒、醉駕違法行為一律嚴肅處理。(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