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路行駛必須取得駕駛證,可總有一些人,明知無證仍心存僥倖,認為只要自己會開車,有無駕駛證沒有關係。在2022年春節後首個工作日,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隊民警就查獲了一名“僥倖哥”。
2月7日10時13分許,樂山警務責任區民警在G0512成樂高速樂山北收費站對途經車輛例行檢查,當檢查到一輛川AD8×××小型轎車時,民警請駕駛男子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該男子言辭閃爍並刻意回避民警的詢問,並稱未隨身攜帶駕駛證,此反常行為引起了民警的警覺。在民警耐心的開導教育下,男子出示了身份證。經過公安網資訊比對,核實了該男子劉某某的身份資訊,並確定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於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在鐵的證據面前,劉某某承認了無證駕駛的違法事實。據劉某某交代,幾年前自己曾報名參加駕照考試,因難度太大,一直未考過,後來再未參加過駕照考試,經過自學“成才”,現在也會開車。當日他和朋友從威遠縣到樂山走親戚,行駛途中,他認為自己駕駛技術不錯,且威遠到樂山全程高速公路,應該沒有交警檢查,便心懷僥倖,代替朋友駕車駛向樂山,哪知剛出樂山北收費站時就被高速公安民警逮住了。
民警告知劉某某未取得駕駛資格駕車的嚴重後果和危害,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並詳細地講解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劉某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懊悔不已。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劉某某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相應處罰,成功消除了一起安全隱患。
無證駕駛、酒後駕駛、超員超速等嚴重違法行為是道路交通安全的“殺手”,高速公安部門對各種交通違法行為嚴懲不貸。(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